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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正在创造条件积极推进

物业税:正在创造条件积极推进

     中国税务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副巡视员曹聪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业税改革进程,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在原有6个地区基础上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4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的地区,为房地产税制改革和积极推进物业税创造条件。

  曹聪介绍说,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房屋、土地分离管理),而房地产税的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技术性强,因此做好税制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非常重要。房地产税的改革工作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发达国家征收房地产税的普遍做法。

  从2003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6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以计税依据调整为重点,在充分考虑国情和学习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实践环节研究解决税制改革的技术性问题。截至目前,6个省市的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创建了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开发了计算机批量评税软件;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培养了一批既熟悉房地产税征管实际,又掌握评税业务知识的专门人才队伍。税务部门将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更加努力地做好物业税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7.10.15  闵丽男


 

www.jsgs.gov.cn    2007年10月15日 15:15:25  编辑:金冈  来源: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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