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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异动毛利率 发现幕后关联方

分析异动毛利率 发现幕后关联方

     
  企业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某鞋业有限公司是1990年注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21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投资方:广州某进出口(集团)公司(7万美元)、香港A发展有限公司(112万美元)、香港B企业发展有限公司(61万美元),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销售各种冷粘鞋、运动鞋、真皮鞋、制鞋用辅料。1991年企业进入获利年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该公司自1990年成立以来,一直呈现微利或亏损,特别是其从1993年~1997年享受完“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以来,历年应纳税所得额从未超过1万元,不符合正常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案头分析
  广州市国税局评估人员根据纳税人的申报记录和该局资料库中保存的原始资料,详细地审核了该企业2001年~2004年各期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中介机构出具的查账报告,从中选取了涉外案头指标的各种数据开展分析。
  通过对“工作底稿-基本通用指标”的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比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大,并且利润总额2002年~2003年变动剧烈,成本利润率和销售利润率逐年下降。这说明企业收入、成本和利润不相匹配,成本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企业存在虚增主营业务成本或者产品销售价格不合理的嫌疑。
  通过对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三大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利润总额的总体性分析和对成本、费用等明细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收入逐年增加,成本也逐年增加,三大费用较为稳定,利润总额出现微利。这说明成本与收入差额不大,评估时应重点关注该企业收入或成本方面的问题。
  评估人员还注意到,在企业成本明细构成中,没有材料成本,但直接人工成本变动率不断增加。这说明该公司人员在不断增加,联系到该企业利润呈现微利,评估人员分析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的情况。
  联系到企业三大费用数额各年保持稳定,特别是管理费用变动不大,虽然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变动较大,但绝对值较小,因此评估人员决定对三大费用不作为审查重点。同时,评估人员注意到该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资产利润率逐步稳定,说明该公司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企业应收账款不断增加,说明该公司逐年放宽收账政策。据此,评估人员把评估重点确定为检查交易对象和交易合同。
  在分析增值税指标时,评估人员主要选取了累计应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负率结合进行分析。他们发现企业2002年~2004年无应税销售额,这说明该公司产品全部出口。通过对该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指标中注册资本金到位率、外方已到位资本金比率、生产性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比例这3个指标的分析,评估人员确认该公司完全符合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税收政策的条件。不过,该公司出口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但出口销售毛利率却逐年下降,2002年~2004所得税税负为0,评估人员据此分析,该公司可能存在少计出口销售的问题。
  税务约谈
  针对上述指标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广州市国税局评估部门制作了纳税评估异常质询书,要求企业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2002年~2004年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幅度比主营业务收入大,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不相匹配。突出问题表现在2004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2003年度增长21%,但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25%,与利润总额的增长不相匹配。企业解释为2004年度油价带动原辅料价格的上升,带动成本的提高。
  2002年~2004年出口销售收入逐年上升,但出口销售毛利率逐年下降。
  2004年直接人工工资比2003年增长38%。
  针对以上两点,企业解释为2004年度生产鞋的难度系数增大,原材料价值高,相应支付给工人的加工费提高。而同时近年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加工单价增幅较小,直接影响出口销售毛利率的逐年下降。
  2004年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度上升。企业解释为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是出口报关费用的增加和经营用车费用的增加。
  2002年~2004年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构成明细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发现,该企业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其关联公司香港某有限公司的加工费。
  评估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广州市国税局有关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的加工业务主要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并且该公司无法清楚解释出口销售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据此判断该公司存在关联定价即出口销售收入由于加工费定价太低而导致偏低的情况。通过约谈该公司的董事长和财务人员,他们承认该公司主要由外方即香港某企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加工费也由其负责确定,中方无法知道外方的利润水平。据此,广州市国税局确定该公司主要是由于出口加工费被关联企业人为拉低,从而导致出口销售收入偏低和出口销售收入毛利率的逐年下降,作出了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的结论。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部门立即对该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并通过确定关联关系、要求提供关联企业的再销售价格、寻找可比企业等程序,最终通过调整其完全成本加成率调整其1995年~2004年度的出口销售收入,需要补缴所得税约100万元。
  评估建议
  要重视对涉外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收入的情况。涉外企业的特殊性使其很容易与境外关联企业间发生关联交易,而关联企业则可以通过控制关联价格控制国内外资企业的获利水平,因此在征管中需要加强对涉外企业关联交易的审查。
  要重视企业成本、收入账簿的健全检查。该企业由于认为业务简单,收入少,而不重视收入、成本或费用账簿的完整建立,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取得需要的财务资料,因此在征管中要加强对企业账簿的检查。
  要重视企业享受完税收优惠政策后的税负情况。涉外企业存在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达到控制所得税税率的特点,因此税务机关在批准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一定要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严密监控其税收优惠期间与优惠政策完毕后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得税税负变化情况,以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存在的异常情况。
  (本案例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提供)  









   www.ctaxnews.com.cn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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