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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报个税我们应关注什么

自行申报个税我们应关注什么

    今年是我国实行年所得超12万元者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国家税务总局9日发布消息说,我国个税自行申报开局不错,截止到9日,全国14个省市已经有近3000人向税务机关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1月10日《东方早报》)
  一些贪官被抓时,总是心里不服。大致意思是:别人也贪了,干吗只抓他?我把这种心理叫做“贪官心理”。“贪官心理”是荒谬的,其根本问题在于,把“贪”当成了一个底线,而“不贪”在他看来则是不可企及的“高尚标准”。所以,一旦自己被抓,心理自然不平衡。“贪官心理”否认了一个基本的法律底线:贪污被抓是法律规定。
  “贪官心理”是非常可笑的。但我们嘲笑“贪官心理”,却又不自觉地陷入“贪官心理”。自行申报个税是法律要求的,但因为看到别人不申报,自己就否认这种合法行为———观望;年所得超过12万元要自行申报,这是法律对公民纳税的要求,但有的人却因此抱怨“灰色收入”者没有上报———前者是守法问题,后者是违法问题,没有可比性。
  于是,自行申报个税,这一公民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却以“别人都不报,我干吗报?”“‘灰色收入’者都不报,为何让我报?”诸如类似借口,让违法变得冠冕堂皇,理由充足。对于这种心理,如果仔细分析,跟贪官被抓时的“贪官心理”异曲同工。不能因为别人贪了,你也贪,贪了也不能抓你;也不能因为别人违法了,你也能违法。
  这样说,并非否认年所得超12万元者自行申报制度的设计没有瑕疵,相反,一些地方还亟需完善。首先,在个人收入来源不透明,以及税务监控手段不完善的今天,这种自行申报个税制度只把那些依靠工资收入者等收入来源透明的囊括在内,而其他高收入者则成漏网之鱼,进而造成不公。对此,需要在监控手段上进一步完善。
  其次,自行申报个税不能一刀切。在国外,自行申报个税的标准因申报者家庭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家庭成员多的、子女教育压力大的等申报者的税率跟那些无负担的家庭是不一样的。然而,反观我们现在的自行申报个税制度,区分并不明确,家庭压力大的和家庭压力小的,都在同样的税率下申报。这也是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地方。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自行申报个税在国内毕竟刚刚开始,人们的纳税意识尚不强,而且对不申报者的惩罚也不够具体,或者“杀鸡儆猴”的“鸡”还没找着,“猴”尚不足畏惧,等等。当然,也有税务局在台面上解释的原因:纳税人比较忙,没有赶到前面来申报;有些纳税人确实对自己的收入还得重新计算,核对一下,这需要时间等。
  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行申报个税已经来临,它不会因为“灰色收入”暂时无法控制、税务监控手段还不够完备、官员贪污行为还比较多等原因而凝步不前。作为调节高收入的一个手段,年收入超12万元自行申报制度,必将辅以各种手段在全国推开。我们与其用“贪官心理”看自行申报,不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制度的相关完善工作。




来源: 新华报业    作者:    发文日期: 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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