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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7年1月1日实施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7年1月1日实施

  2007年01月01日 07:41:3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张毅)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与入世以来每年一次的常规税率调整不同,新税则与2006年版相比有了重大调整,是2002年以来的又一次较大幅度、较大范围的调整。

   新税则调整共涉及1600个本国8位税号的变化,占全部8位税号的20%以上,主要涉及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木制品、贱金属及合金等五大类,是近十年来我国进出口税则最大的一次调整。



    新《进出口税则》与2006年《税则》有何不同?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1.降低“进口税则”中聚乙烯等44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的配额税率执行1%的税率。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6%-40%滑准税。4.对感光材料等55种商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二)对棉花采摘机等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1.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的部分商品实行“亚太贸易协定”协定税率;2.对原产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商品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3.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商品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税率;4.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部分商品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早期收获”协定税率;5.对原产于中国香港的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6.对原产于中国澳门的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详细

    新《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口企业有何影响

   由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与2006年税则相比有1600多个税号发生改变,对跨年度使用的加工贸易手册、减免税证明、许可证的通关等会产生一定影响。>>>详细

    实施新进出口税则意义和作用何在

   作为贸易大国实施新税则,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既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又是世界海关组织缔约方,实施新税则既是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也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贸易便利化提供便利;二是通过实施新税则,有效配合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三是通过实施新税则,为有效落实国家进出口关税政策及贸易管制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详细

    2007年关税调整释放哪些信号

   财税专家认为,此次关税调整除了是履行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减让承诺外,也表明我国开始大规模运用关税手段调整进出口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因此,关税调整释放出的积极信号值得关注。

   信号一:高能耗资源类商品出口门槛再提高

   这次关税调整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针对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关税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钨初级加工品、未锻轧的锰、钼、锑、铬金属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新开征出口关税;对煤炭、原油、石料等能源或资源类产品继续征收出口关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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