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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最关心“细节”

个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最关心“细节”

    12万元的“年所得”究竟包括哪些收入?1600元的扣除额算不算在“年所得”当中?自行申报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哪个网站上可以下载纳税申报表?到税务局去申报要不要排大队……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有关自行申报的一些“细节”成为不少纳税人最关心的内容。
  根据《办法》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在次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主动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也就是说,现在离第一个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只有1个多月的时间了。许多纳税人表示,税务部门应尽快明确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途径,让纳税人尽早收集申报资料,做好自行申报的准备工作。
  面对自行申报,高收入者不“含糊”
  浦发银行南京某支行行长叶女士表示,对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出台的政策,她非常理解和支持。她说,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国家现在加强对这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能够很好地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江苏省某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先生认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做法是与国际接轨的,从发达国家实行这一做法的结果来看,它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高收入者所从事的行业在全社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收入者的纳税意识增强了,就能带动社会其他行业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逐步增强。”他说。
  广州市的梁先生是一位从事艺术创作的自由职业者。当记者问到关于自行申报的事情时,他说在报纸上已经看到相关报道了。他说:“我的工作时间、地点包括收入都不固定。现在每年的个人创作劳务费、设计费一般有50万元左右。由于我经常有机会出国,所以我很理解、也很支持国家的税收工作,自己也积极做到诚信纳税。”
  梁先生表示,平时他承接了某项商业艺术创作工作后,都会要求委托方将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清单给自己。“这样可以证明自己的收入是干净的,合法的。现在要求年度再自行申报一次,我也可以趁机把自己一年来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做一次梳理,这样心里也更有数了。”
  没扣过税的收入,如实申报了会不会被罚款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那些年收入在12万元左右的人群,他们询问的有关自行纳税申报的问题最多。
  那些月工薪收入刚刚迈上万元或临界万元的工薪一族,工薪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大头,再加上一些不固定但一年合计起来数目也不算小的“外快”,如设计费、稿酬、评审费、讲课费、手术费、车马费等,他们的年收入基本就在12万元以上了。
  这类人群涉及政府公务员、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写字楼白领等等。如果按照规定扣除他们工资、薪金中的“三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合计约1.5万元~3万元)后,他们一般不用自行申报。但是,如果把那些因专业特长带来的报酬、兼职收入、职务活动收入、投资收益等合并计算,“上线”的几率大增。一些纳税人说,在这些收入中,有些收入付款单位并没有按规定扣税,自己如实申报会不会被税务局罚款?
  大连市某银行业务部的朱女士告诉记者,在报纸上看到自行申报消息后,她暗暗地算了一下自己的收入,感觉应该就在“杠杠上边一点”。但是朱女士搞不清楚,每月1600元的扣除额该不该算在“年所得”当中,“如果不算的话,我肯定就不用自己去申报了”。因此,她非常希望能找到完整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看一看具体的规定。用她的话说就是“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客户,都有必要学习一下相关的规定”。
  年终奖明年才发,算不算是今年的收入
  根据《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包括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兼职收入、稿费、红利等11项所得。那么,哪些是该纳税的?哪些是免税的?是不是只算2006年年内的所得?采访中,很多纳税人对“年所得”怎么算搞不清楚。
  赵小姐是广州市某国有通信公司的部门经理。她说:“像我这样的中层每年基本的工资收入约有20万元,年终奖金等另算。像今年的年终奖金、效益分红,预计会在明年的2月初发放给我。我想知道究竟税务机关对‘年所得’是怎样计算的?我明年才领到手的年终奖等,是不是不应该计算在今年的‘年所得’当中呢?”
  大连市某合资企业部门经理周先生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
  他说,他的公司实行的是效益工资制度,当月发的都是上个月的工资。“因此,今年12月的工资要等到明年1月上旬才发,奖金更是要等到春节前几天才发。那么,这些收入究竟算今年的还是算明年的?”周先生问。北京刘先生的理解是,今年初领到的2005年12月份的工资以及2005年的年终奖金、效益分红等计入2006年“年所得”,而2006年12月份工资和2006年年终奖金、效益分红则计入2007年“年所得”。但周围的同事对他的说法将信将疑。
  每天忙于事业发展的广州白领周先生赚了钱从来都是交给家人打理,而家人只知道存钱。听说年收入12万元不仅是指工资、薪金收入,还包括其他收入时,周先生说,自己的其他劳务报酬按单笔收入算都不高,基本不用缴税。但几个月下来也有不少,一年下来也数量可观。“对这种情况,我自己申报时究竟该怎么算‘年所得’?如果该纳税而没有纳税会不会被税务局处罚?”周先生问。
  收入无凭据,拿什么去申报
  洪女士是广州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她说:“我们单位效益好,职工年薪在10万元左右。但是我们这里很多中层以上人员一年的工资、薪金再加上平时参加各种评审会议得到的报酬,合计起来有的已超过12万元了。现在大家搞不清楚的是,平时我们的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的,一年到头我们究竟缴了多少税连自己也说不清楚,到时该怎么申报?”
  深圳市某事业单位的李先生反映,他每月收入一般在1万元上下浮动,时高时低,“年所得”是否会达到12万元,真是不清楚,而自己从来没有保留凭据的习惯,工资条没有留,登满信息的银行旧存折也没有要,现在如何确切计算自己是否“入围”12万元,他感到心里没底。
  广州市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总张先生说,过去缴个税都是单位会计的事,因为知道会计已经扣过税了,所以自己根本不去管,现在是自己的事了,感觉“含糊”不得。可是自己每月收入究竟有多少,他还真含糊:“平时自己的收入、支出都是用这卡那卡的,都没有留下什么记录,要知道准确收入,可能还得到银行去查。”张先生表示,他不希望因不申报或者少纳税而影响了个人开展正常业务的信誉。
  希望申报方便些,最怕到税务局排大队
  当记者问纳税人是否知道如何自行申报时,广州市某大型企业集团的老总第一句话便是“可能会很麻烦吧”。他担心自己对政策、程序什么都搞不懂,自行申报时会不会填不好表,或者跑好几趟路。
  另一位从事广告业的王先生说:“平时时间非常紧张,所以我希望税务部门把自行申报的表格、程序设计得简洁一些,以方便我们申报。”
  深圳市某通讯公司部门主管赵先生说:“我的个税一直是由公司代扣代缴。如果程序简化一点还好,如果到税务局去填这表那表,肯定会给自己添很多麻烦。”
  大连市某报社的一位资深记者王先生说,如果白领阶层为了完成个人自行申报,填表需要很长时间,或者排很长时间队,或者因手续不全,需要跑好几次税务机关,那就会引起他们的不满。弄不好的话,那经济学家也会出来算账了,算算这些“白领”用于个人自行申报的时间有多长,与他们每小时创造的价值比一比。
  曾先生是广东某股份制证券公司的高层领导,他说:“我个人作为证券公司的高管,还受聘担任2家公司的顾问,3处年收入共计45万元。由我来自行申报纳税没问题,国家有政策就该照办。但是一些具体问题,像如何填报申报表、计算纳税额等都很繁杂,看来我得找人帮忙填写才行。”
  江苏省某国际集团董事长徐先生建议,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新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让纳税人知晓这项政策,并知道如何去做。此外,申报手续一定要简便。他建议有关部门在执行这项政策的过程中,要有适度的过渡期,让纳税人能逐步了解、掌握这项政策。
  徐先生认为,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不按期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必要的处罚是必需的,但前提是税务部门的宣传辅导要到位,不能让纳税人在不知晓政策或不懂如何申报的情况下受到处罚。
  税务管理需公平,别让老实人吃亏
  虽然很多纳税人都表示,在即将到来的自行申报期间,他们都会按国家的规定办事,但他们也担心,以诚信为基础的自行申报未必能在一些人身上起作用,他们希望税务部门的管理要尽量公平公正,“绝不能让胆小的吃亏,胆大的占便宜”。
  部分纳税人的这种担心在一些纳税人那里得到了印证。在深圳市某企业工作的李小姐在接受采访时很坦诚地说:“除了工资、岗位津贴、股息分红,还有一些其他收入,我一年收入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连自己都不清楚,税务机关怎么能掌握?再说了,全深圳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少说也有几十万人,税务机关能管得过来吗?”
  李小姐的同事王先生也说:“即使申报,也只会申报缴过税的收入;既然已经缴了税,就算我不申报,税务机关查出来又能把我怎么样?”
  而在北京一家媒体工作的张先生则表示,他不担心申报问题。“我每月收入中,工资以外还有各种稿费,但稿费收入,我可以不缴税或者少缴税。”王先生透露,在他们那个圈子,在稿费收入上流行一种做法:拿家人或靠得住的朋友的身份证在银行多开几个账户或银行卡(这些卡和户头由自己控制),然后把一次得到的稿费分解,分别打进本人和其他人的账户中,稿费进账后再转入本人的真正账户。
  对此,深圳市一位多年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李女士表示,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从来就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即使是美国这种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也经常会出现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要想做到个人所得税的足额征收,需要的不仅是决心和勇气,更需要智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魔鬼永远存在于细节之中。”李女士认为,要在全社会推广这项工作,难度不小,把服务做细做实,寻找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推广措施,尽量简化纳税申报程序,降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风险,这将是税务部门今后的努力方向。  
   
     
   

  
   www.ctaxnews.com.cn 2006.11.24  王永民,车俏冰,房敬学,娄开峻,姚继军,胡志海,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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