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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权 退税更便捷

下放审批权 退税更便捷

  
  本报讯 近两个月,江西省赣州市国税局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局龙南县国税局共受理30户次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并办理免抵退税572万元。龙南县黛丽斯内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廖科长说:“审批权限下放后,退税更加便捷了。”
  根据原来的政策规定,出口退(免)税实行市级国税机关集中审批,由于审批权限过于集中,给退税业务较多、路途较远的纳税人办理退税带来不便。今年7月起,赣州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定退税规模较大、已设立海关办事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龙南县,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试点。该县现有出口退(免)税认定企业17户,这些企业主要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及来料加工业务,业务发生比较频繁。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赣州市国税局及时指导龙南县国税局建立和完善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市国税局突出管理职能,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上来,综合利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口岸执法系统、综合征管系统等形成的电子信息,对龙南县国税局出口退(免)税工作进行预警监控,并定期抽查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情况。
  审批权下放后,企业退(免)申报、相关单证的开具及备案确认等业务均可直接在当地办理,减轻了企业财务人员路途奔波之苦。同时,由于征税、退税均由同一级国税机关管理,工作衔接更加紧密。  







   www.ctaxnews.com.cn 2006.11.13  赖俊勇,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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