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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力保农产品发票“货真价实”

实地核查力保农产品发票“货真价实”

  
  今年以来,青岛市国税局针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中的难点,全面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征管”一体化联动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查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真实性。截至10月底,该局管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大额供货人补缴增值税款822.1万元,调减留抵税额1013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调减亏损123.7万元。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率由去年同期的0.76%上升为1.23%,税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46.58万元。
  将收购发票千元版降为百元版
  “我们针对农产品收购主要面向分散的农户这一特点,将收购发票由原来的千元版本降为百元版本,以减少因大头小尾造成多抵扣税款的损失。”青岛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马典祥说,“同时对收购企业实行机开发票,银行结算,对机开发票信息进行电子数据采集比对,从源头上预防虚开收购发票。”
  今年6月,该局对农产品收购相对集中的平度市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购发票存根联上王某、李某、宋某等名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开具的金额普遍较大。有的1个月出现4次,月累计销售花生米金额高达36000多元。国税局组织人员到该企业提供的供货人所在地检查,结果发现确有王某、李某、宋某等人,但这些人却从未从给该公司供过花生米。
  该局通过类似的调研分析发现,一个普通农户一次性出卖农副产品数量超过千元的很少,而千元版收购发票最高可开具9999.99元,给从事农副产品收购的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为此,青岛市国税局决定将把千元版收购发票进行降版,启用百元版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金额降低后,减少了利用发票虚开的行为。
  该局在税负分析时还发现,部分使用农产品收购单的企业,明显存在大头小尾现象,但存根联上的供货人无法实地核对,往往不了了之。针对这一现象,该局对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量大的生产加工企业,以免费提供机开发票软件、免费培训开票人员的方式,全面推行微机开具收购发票。同时,在收购业务资金结算环节,该局要求收购业务全部实行第三方结算方式,即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交易。
  截至10月底,该局已先后批准4批机开收购发票试点企业,实行银行结算收购货款并使用机开收购发票的企业已有523户,另有110户企业提出了机开收购发票的申请。
  实地核查紧盯大额供货人
  “对农产品抵扣发票实行实地核查,验证农产品收购发票业务的真实性,是堵塞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偷逃税款的又一重要举措。”马典祥说,“在实地核查中,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法控制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堵塞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偷逃税款漏洞。”
  青岛明月海藻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海带为主要原料的生产性企业,主要从事褐藻胶、甘露醇、碘、海藻酸、海藻肥等的生产销售,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实现销售额25676万元,缴纳增值税319.7万元,年度利润290.7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额34070万元,缴纳增值税704万元,年度利润715万元。今年4月,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取得的发票明显存在疑点,于是派出税务人员前往海带供应地一一进行核查。结果发现大头小尾、阴阳票、过期发票等违规收购发票19份,涉及金额1476.8万元,违规抵扣增值税税款192万元。
  该局加大对农产品收购企业、加工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大额供货人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对全市1621户农产品进项抵扣企业抵扣信息的分析,筛选出475名大额供货人,以实行机开发票为突破口,通过定期对供货人的信息采集,对超过定额标准的大额供货人要求其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全部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通过电子数据进行信息比对,对农产品的价格、供货金额等一系列信息进行分析,对发现的疑点,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实现对大额供货人的有效监控。对2005年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大于100万元且同期农产品抵扣金额大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共评估企业160户,评估出增值税269.7万元。  








www.ctaxnews.com.cn 2006.11.13  张梦谦,胡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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