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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查出土地捐赠税款75万

纳税评估查出土地捐赠税款75万

    本报讯 日前,地处浙江省嵊泗县洋山岛的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补缴了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75.15万元及滞纳金4.85万元。这是嵊泗县国税局自实行纳税评估以来查补入库的最大一笔所得税税款。
  今年8月,嵊泗县国税局纳税评估人员对房地产企业缴税情况开展纳税评估时,发现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200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一笔1903.4万元的资本公积,于是对该公司的账簿及相关原始凭证进行了详细审核。评估人员还找到公司相关人员约谈,并取得了有关增资扩股的协议等资料。
  通过对相关协议资料的审查和取证,嵊泗县国税局确认这笔资本公积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某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捐赠所形成,将在洋山购置的原价为2903.4万元的90亩土地,以1000万元作为增资入股,而其差价1903.4万元则以大股东赠与的形式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
  根据我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企业收到捐赠收入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同时,税法还规定,如果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据此,嵊泗县国税局及时调增了该公司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80.68万元,在弥补企业亏损后,及时追征了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80万元。  




   www.ctaxnews.com.cn 2006.10.18  安际业,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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