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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滞后拖宏观调控后腿

财税体制改革滞后拖宏观调控后腿

  2006-10-10  本报记者 李仁虎 肖波 葛如江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在安徽省庐江县采访,县委书记范洛森向记者讲述了他近期亲历的“项目大战”:外地客商欲到庐江投资三个项目,由于提出的优惠要求过多以及需要进行环保等评审,县里尚在研究中,邻近县市闻风而动,全盘答应客商条件,很快“抢”走了这三个总投资达两亿多元的项目。
   这三个项目是:浙江平湖一客商投资7000万元的纸塑项目,客商提出的条件是零地价用地100亩,税收在“三免两减半”的基础上再优惠20%;杭州一客商投资8000万元的造纸厂项目,县里提出先进行环保等评审;安徽省无为县一客商投资上亿元的电缆厂项目,客商提出的条件是以民政福利工厂的名义兴办,享受国税优惠。
   “不是高科技,也不是产业前景非常看好的项目,而且是带有污染的项目,但就是这样的项目,各地也都在抢,尽可能地满足客商的要求,包括许多不合理的要求。”范洛森说:“不上项目,财政收入从哪儿来?现在抢客商、上项目都红了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怎么能控制下来?”
   有着120万人口的庐江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儿——“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一直为国家做贡献”。2005年,庐江县财政收入达到2.43亿元,上缴1.07亿元,地方留用1.36亿元,实际支出5.25亿元,三亿多元的支出差额来自于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追加、取消农业税补贴等。而人员工资占了整个财政支出的70%,全县吃财政饭的有1.9万人,其中教师1.2万人。
   刚性财政支出和自身财力有限使庐江县在改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干部待遇、党政机关办公条件等方面,都面临着空前的财政压力。“吃了前几年没有发展工业的亏”的庐江县,前几年的固定资产投入特别是工业项目较少,近两年也开始大力补上工业这条“短腿”,运用国债、国家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和政府财政等资金10多亿元,兴办工业园,改善基础设施,兴企办厂。但与周边县市相比,庐江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还是较少的。
   “宏观调控、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需要财政税收改革配套。”庐江县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县长林绪文说:“目前采取信贷和土地两道闸门短期可以见效,但从长远看,财税措施要配套,而且要及时跟进,否则容易反弹。”
   林绪文说,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一方面财权上移,县乡财政成为层层集中财力的对象。县级需要将75%的增值税、100%的消费税、所得税收入增量的60%上缴中央财政。省级和市级政府在中央集中一部分财力的基础上,又对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进行分成,同时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增长返还收入全留省级,即又对县乡财力再次进行了集中。另一方面基本事权却重心下移。县级政府不但要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而且要提供诸多公共产品,同时还要改善社会需求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像义务教育应该由中央财政承担,但现在主要是由县乡政府承担。城镇乡村的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应该建立起公共财政体系,但现在也主要由县乡政府来承担。
   中部地区的安徽省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呼声很高,东部发达地区的苏州市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愿望同样迫切。苏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石轶星认为,地方财政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造成苏州“经济数据喜气洋洋,财政状况紧张运行”。市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倪东升认为,税制改革滞后不是一点点,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对分税制进行必要的调整,应该合理调整和设置税种、税率,改变目前国税和地税职能交叉、纳税成本高等问题。
   记者在安徽、江苏等地采访发现,尽管地方政府理解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认识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重要性,但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热情仍然高涨。这些地方的干部向记者介绍的一个逻辑是,为了养人养事,必须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发展工业,只要加快发展工业,才能增加财政税收,只有增加财政税收,才能更好地养人养事。落后的、欠发达的地方如此,发达的地方也如此。
   “发展是硬道理,问题是怎样解决快而差的发展问题,实现既快又好的发展。”范洛森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博士说,1994年至2005年期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2%,地方各级政府平均为48%,而同时期中央所承担的事权平均在30%左右,地方则达到70%左右。地方各级政府在财权逐步减少的总体趋势下,事权并没有相应减少,出现严重不对称。这是地方投资屡调难控的体制根源。与此相对应,如果把各年固定资产投资按照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进行区分,近几年地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比重均在80%以上,地方政府成为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乃至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王小广指出,经济转型进行到目前阶段,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拖了宏观调控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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