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费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各项支出、费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正处在开办期间,办公楼处在装修阶段,工程款单独结算开票,装修办公楼瓷砖、水电等材料都由公司采购,很零散,随时要随时买都只有收款收据,这笔款如何做帐?能否作为递延资产—办公楼科目?等公司正式投入生产按5年摊销。

答:《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是设置“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别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该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筹建期间搞固定资产建设的,对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有关支出,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开办期间办公楼装修费用的处理,应视取得办公楼的不同方式分别情况处理:

(1)如办公楼是企业购建的,但需要经过必要的装修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供正常办公使用,则其装修费应作为资本化处理,构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同第一点。

(2)如办公楼是企业租赁来的,则其装修费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等企业开始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后,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摘自财税律师   [s:10]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