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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关帐务如何处置?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彩云飞去</I>在2005-11-7 14:12:42的发言:</B><BR>
<>请教一下,某广告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在地税交营业税,现增资20万,并设立了一个分公司(同一县市),主要销售电子器材,请问有关帐务如何处理,是否独立核算,要分开做帐?多谢!</P></DIV>
<>
<>您好!</P>
<>根据所述,此分公司在同一县(市),因此分公司是不独立核算的,帐务处理可采用以下方法:分公司将每月的票据整理好,月末时报送至总公司,由总公司一并记帐即可。(如果不在同一县市,则须进行独立核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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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P>
<>1、因其为统一核算,故会计帐务可在一起进行核算,分公司采取报帐制,总公司可分设二级明细,详细记载;</P>
<>2、至于所得税的核算,因其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利润,不单独编制财务报表,而是将收入和费用报总公司统一核算,故不存在合并报表的问题;</P>
<>3、税务登记事项,根据税法规定,总、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其生产、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分别办理。</P>
<>回复仅作参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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