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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关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知识问答

12个关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知识问答

< align=center>2005-8-31</P>
<>新华网     <BR><BR>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三部门将就工薪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些什么义务?何种情况可以免税?怎样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现行800元的起征点是如何确定的?如何计算纳税额?为此提供12个关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知识问答,以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BR><BR>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立和演变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金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应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上述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执行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BR><BR>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他们各负什么纳税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当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BR><BR>    3.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制度。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BR><BR>    4.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中,奖金是指一般意义的奖金,不包括个人因在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成果而取得的奖金;津贴、补贴是指由企业、单位发给个人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BR><BR>    5.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是从严控制的,目前主要减免税项目包括:省、部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金,见义勇为奖金或奖品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个人转让自用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以及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BR><BR>    6.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所得,是否可以免税?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款项,应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其中,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因此,属哪项所得捐赠的,就从那项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款项,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BR><BR>    7.怎样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实行分类征税制度,并采取分项计算减除费用的办法。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税时应减除生计费和必要费用两部分。我国是区别居民与非居民、境外所得与境内所得,分别减除费用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以综合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工薪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的外籍纳税人,在每月减除800元费用基础上,再减除附加费用3200元,减除后的工资、薪金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BR><BR>    8.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为什么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额定为800元?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额定为800元,是出于以下三点考虑:(1)1993年修订前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就是每月800元,保持不变有利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2)当时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收入每月达到800元的并不多,据统计,1992年职工年均月工资为224元,1993年为270元。对超过800元的收入征税,体现了调节高收入的立法精神。(3)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额定为800元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鉴于当时工资制度改革、住房、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都将陆续到位,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会有所提高,个人生活支出项目会有所增加,消费水平也会逐渐提高,因此规定每月扣除800元是适宜的。<BR><BR>    9.个人所得税设置了几类税率?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类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比例税率。<BR><BR>    10.工资、薪金所得具体适用什么税率以及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BR><BR>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             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             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             20000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为体现税收公平,在对工资薪金计税时采用了超额累进办法,即对应税所得额处在不同级次的部分按照不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为例,其应纳税额为:500×5%+1500×10%+1000×15%=325元为简化计算过程,税法采用了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BR><BR>    11.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为了实现有效税收征管,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分项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计征办法。其中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应该在取得所得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或指定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R><BR>    12.纳税义务人偷税、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税款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纳税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款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追缴其所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BR><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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