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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究竟如何证明其真实性?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究竟如何证明其真实性?



  又到了年终大盘点的时候,企业人员在进行资产核实的时候,经常发现有一些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但是总是在苦恼如何将这些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因为随着国家放管服的不断推进,所有的很多资料都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备,因此对很多财务人员就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小编今天带领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需要一些条件或者资料。

  【定义】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类型】

  1、实际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例如:企业处置账面价值为50万的固定资产,取得转让收入30万,那么这20万就属于实际资产损失。

  2、法定资产损失: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例如:企业应收账款为100万,因为对方三年仍然没有给,会计上认为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因为对方仍然存续,所以这个损失就属于法定资产损失

  【证据类型】

  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1、外部证据: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行政机关的公文;

  (六)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此项规定随着国家放管服的改革,已经不要求企业留存备查)

  (八)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2、内部证据: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提醒事项】

  1、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必须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留存备查;

  3、企业需保证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

  来源:亿企赢      作者:段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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