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以案说法】企业为何疯狂作废发票?巧破6.5亿虚开大案

【以案说法】企业为何疯狂作废发票?巧破6.5亿虚开大案

  

2015-08-04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董晓岩 朱伟   

  浙江省桐乡市国税局从专项税务风险排查中发现重要线索,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涉案金额6.5亿元,虚开发票共计6000余份。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徐某、林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企业为何疯狂作废发票?
  
  2户企业从2014年7月注册成立到今年5月5日,合计作废发票5398份,作废金额高达5.71亿元
  
  今年5月4日,桐乡市国税局政策法规部门的税务人员在专项风险排查中发现,某建材公司每个月领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25份逐渐增加至400份,但是,发票领用数增加后,该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与之前相差不大。这一异常情况立即引起了税务人员的警觉,经过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公司2014年7月才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陆某是江苏省泰兴市人,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几乎每个月月初都有领用发票的记录,但奇怪的是,一到月底,该公司就会通过开票系统将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大量作废,此举显然不符合经营交易常规。
  
  为何开了发票又作废,而且数量金额突然剧增?带着疑问,桐乡市国税局随即对全市企业开票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另一家建材公司就此进入了税务人员的视线。同样于2014年7月注册成立的某贸易公司,大量作废发票的做法与某建材公司如出一辙。税务人员向票面上的部分受票企业询问核实,证实了他们收到的确为已通过系统作废的发票。
  
  税务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截至今年5月5日,2户企业从成立开始合计已作废发票5398份,作废金额高达5.71亿元。这2户疯狂作废发票的企业背后到底有何牵连?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税务人员初步判断,这些被作废的发票可能涉嫌虚开,一起以“建材贩子”为中间人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开始浮出水面。
  
  企业实际经营者到底是谁?
  
  使用虚假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再次前来购票时,税务人员不动声色地确认了其长相等信息
  
  根据案件情况,桐乡市国税局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将案件移交至稽查局。检查人员进一步分析2户企业的相关数据发现,从2014年7月到今年4月,这2户企业存在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给受票企业后,又将该发票的电子信息作废的行为。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仅有9.8万元,且没有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存在未购进货物的可能。上述行为已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作案手段和登记信息来看,这2户企业很有可能是由同一团伙操控。
  
  该局及时将涉案线索移送至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税警双方成立了专案组。公安部门发现,注册登记的陆某、张某两个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均为虚假信息。除了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是真实的,其他信息均为伪造,检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这时,“2户企业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购票”这一重要信息成为整个案件的转机。专案组决定顺水推舟,诱敌深入。今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再次前来购票时,税务人员不动声色地确认了其长相等信息。经过对办税服务厅及犯罪嫌疑人的车辆、高速卡口等视频资料的比对,确认浙江台州临海市的徐某和三门县的林某分别为某建材公司及某贸易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也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至今年6月下旬,税警双方做了大量内查外调工作,案情渐渐明朗。从已掌握的证据看,某建材公司及某贸易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采取月初开票、月底作废的手段,虚开发票共计6000余份,票面涉案金额高达6.5亿元,受票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受票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就有近200家,保守估计将直接造成发票收受方企业所在地数千万元巨额税款流失。
  
  请君入瓮,一举擒获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一早来到办税服务厅购买发票,可公安人员尚未到位,税务人员急中生智,称网络故障,布下疑阵拖住犯罪嫌疑人
  
  是到收网的时候了。专案组成员精心设计了一套布控方案,“请君入瓮”。按照计划,税源管理单位将2户企业的票种鉴定删除,并在各办税服务厅贴出公告,明确未进行网络升级的企业购票必须到指定窗口办理。同时,安排人员在信息中心实时进行视频监控。
  
  对于这一切,犯罪嫌疑人徐某和林某毫无知觉。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他们仍准备继续作案。今年7月1日早上8点刚过,徐某、林某就来到办税服务厅,等候购买发票。关注他们已久的税务人员立即识破了其身份。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到来时间早于事前专案组的估计,公安布控抓捕人员尚未完全到位。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急中生智,通知信息中心立即掐断网络,并告知现场纳税人,网络出了故障,请大家耐心等候。犯罪嫌疑人毫无防备,公安布控人员到位后,办税服务厅及政策法规科的两名税务人员,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按倒在地。同时,在信息中心监控的税务人员及时向公安人员通报另一嫌犯的位置,将其一举抓获。随后,民警截获一辆本田轿车,从车内查获2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4张无线上网卡等作案工具。
  
  面对确凿证据,徐某和林某对结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2人是台州老乡,利欲驱使之下,密谋策划开公司“卖发票赚钱”。为掩人耳目,他们用虚假身份信息分别注册成立公司,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利用微信和互联网发布消息招揽客户,通过支付宝收款、快递送货的方式,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以低价出售给相关客户,并从中获利近百万元。为了躲避侦查,他们采用“流动开票”的方式,IP地址变动频繁,检查人员不易掌握其行踪。
  
  当天,桐乡警方将涉嫌虚开发票罪的徐某、林某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点评:打击发票违法重在风险防控



    点评人:桐乡市国税稽查局局长 沈永才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2个特点。一是手段新颖。本案为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互相配合,通过微信宣传,利用支付宝收款,交由快递送发票,买卖双方互不见面,提高了自身“安全性”,且利用专业工具实行“流动开票”,IP地址变动频繁不易定位抓捕。二是方式隐蔽。犯罪嫌疑人避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视线对准监管相对薄弱、量刑相对较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取月初领票开具,月底打印开票清单用于次月领票,报税申报时作废电子信息的方式虚开,基本规避了目前税务机关常规的监管措施。由于发票月底才作废,收票企业当月底前通过国税局网上系统查询发票状态正常便入账,隔月一般不会重复查询。在不定期风险排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异常。
  
  本案得以顺利破案,除了税警合力、精密布控外,还在于税务机关采取了2个有力措施。一是风险防控。信息化手段在本案前后期都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前期,税务机关利用数据排查发现某建材公司开票情况与申报情况不匹配,而全面风险扫描又使税务机关发现了另一涉案的某贸易公司,本案就此浮出水面。二是应急管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到来时间早于事前专案组估计,公安布控抓捕人员尚未就位,税务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关闭通信网络,造成系统故障假象,促使犯罪嫌疑人等待,同时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在未造成其他纳税人恐慌的情况下等待公安人员到来,共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本案也警示税务机关,不能忽视增值税普通发票日常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出现不符合经营交易常规现象的企业开展风险分析,结合企业经营活动和业务信息,加强评估分析和稽查工作,防范不法分子通过虚开方式非法牟利,给国家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李星红)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