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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称中国富人弃籍太轻松 应查清偷税漏税

人民日报称中国富人弃籍太轻松 应查清偷税漏税


2012年11月29日 03: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近日,俏江南[微博]集团董事长张兰因“注销户口、变更国籍”一事引发民众广泛关注。

  这些年,选择移民的中国富人并非张兰一个,引发的热议也从未停止。

  反观一些欧美国家,为何民众面对富人移民却淡定得多?原因之一可能与中国富人相比,部分欧美国家的富人在移民时,要面对复杂的税收。

  据媒体报道,根据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如果没有依法纳税,按照新的主动申报方案当中的规定,这些人得补交8年的税款和利息,外加一笔罚金,罚金数额为受罚人过去8年当中最高账户余额的25%。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需为超过60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即“退出税”(Exit Tax)。据媒体之前的报道,“脸谱”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移民时为其持有的“脸谱”股权收益所需缴纳的税金约为3.65亿美元,这笔巨额款项可以一直推迟到他出售“脸谱”股权时才缴纳。但如果选择推迟缴纳,萨维林需要向美国政府付上每年3.28%的利息。

  相比之下,中国富人想要弃籍就轻松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另据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在我国现行征收的几大税种中,并无“退出税”,而且对富豪应纳税的境外所得采取自行申报制,其放弃国籍时,追溯也并不严格。

  税制上的每一步优化,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十八大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一些欧美国家应对富豪弃籍采取的措施,或许能为我们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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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加入外国国籍 裸商现象渐多2012年11月29日 09: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加入外国国籍”的消息,再次引发舆论对企业家移民现象的高度关注。

  不少网民认为,“裸商”现象成因复杂,移民作为企业家的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这种趋势继续蔓延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也有网民表示,“裸商”现象不必批判但要监督,建议进一步优化企业生存环境,留住人才和财富。

  “裸商”现象渐多

  网民“夏天”说,招商银行与贝恩顾问管理公司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个人资产超1亿元的大陆企业主中27%已移民,还有47%正在考虑移民。这些富人选择移民的原因中,方便子女教育、为未来养老做准备等排在前列,而这也催生出一个群体——“裸商”。

  署名“平通”的微博说,“裸商”指通过投资、移民等方式将资产或家庭转移出境,本人仍在国内经商的“移民不移居”现象。“裸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各个时期都可能存在,但成为一种现象,则是指中国不少成功商人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通过投资或移民方式将资产或家庭转移出境。

  署名“张玉江”的博客表示,迁往其他经济体,可以提供其他的、独立于中国经济的财富来源的新机会。多样化可以降低风险,避免因只在一国经营、或从事一种经济活动的损失,从而保护财富。但绝大多数人的主要商业活动还是在中国国内。把家人送走,是为了后代有更好的教育以及财富安全;自己不走,是因为国外很难找到每年15%的利润的生意,但是在中国有。

  警惕不利影响

  不少网民分析,在此前的劳务移民和技术移民潮中,走出去的国人都是将赚来的钱汇回国内。而此轮投资移民潮却伴随着大量财富流向海外,给提振居民购买力、拉动内需带来巨大损失。

  也有网民分析,以往想要移民的主要是生意规模较大的商人,现在中小规模企业主的移民意向也在增强,长此以往,带来的不仅是更多资本外流,还可能造成经济、金融和社会问题。

  网民“段江燕”表示,对于“裸商”,没必要用道德或批判的态度对待,投资移民热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国家开放程度的提高,但“裸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予以重视,对违规的移民以及资金转移也必须予以重点监督。比如,企业主用自己物业或是实业做抵押,在国内银行贷款然后去海外投资移民;或者先通过融资、信贷把公司做大做强,然后暗地里把资产转移到国外,一旦国内公司宣告破产,自己便一走了之,留下一堆烂摊子。

  应加强法制建设

  不少网民以张兰为例分析,要不是因为进入诉讼程序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张兰已更改国籍或许还将成为秘密。这不能不叫人纳闷,我们拿什么去监管、约束“裸商”?一旦“裸商”在经营业务或其他方面有违法行为又如何去追责?

  也有网民表示,通过立法切实保障企业主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并严格执法。同时通过对偷税、漏税、骗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加惩罚,形成遵纪守法的氛围。

  署名“米黄的冬天”的微博表示,对于众多“裸商”而言,既贪图中国的大市场和相对低成本,又充满担忧;既想钻研权力寻租带来的暴利可能,又担心法律的秋后算账;既存扎根乡土夯实产业的念想,又对金融监管漏洞可以大笔套资走人心存欲望。因此,对于“裸商”现象不能无视,如果是因为环境不利,就要积极改善,以情依法留住精英;如果是非法或恶意移民,就要加强监督。

  网民“徐立凡”表示,不同的考量,造就了“裸商”现象的出现。这种现象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只能导致社会和市场环境的退化。而减少“裸商”现象的最好办法,是以法制的健全减少创富的原罪,以环境透明带动“裸商”的透明。(记者 夏保强 整理)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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