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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8-7 08:30 只看该作者
虚开犯罪用一生赎罪
www.ctaxnews.com.cn 2006.08.04 李林,周明俊,王梅
7月18日,当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法槌落下之际,倪武城盼来的仍然是自己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消息。
据办案人员介绍,倪武城参与并主谋了一起金额巨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第一感觉这是一个开票公司”
时间追溯到2004年12月25日,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举报人反映来自广东省普宁、潮阳的几个人在合肥市注册了几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是合肥比堤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公司名称不详。这几家公司皆利用假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
“当我们到现场检查时,第一感觉这是一个虚假的开票公司。”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四科科长倪世柱说。接到举报材料后,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4名检查人员对合肥比堤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公司注册地在合肥市站前路9号的南海大厦。检查人员到达比堤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上只有一间面积约20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只有2台电脑、2台传真机和2张办公桌。
当时办公室内有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该女子称,自己只负责接听电话和收发传真,公司的其他业务及法定代表人情况她都不知道。在检查人员的要求下,该女子打电话把公司会计李继东叫了过来。李继东是代账公司的会计,代理比堤公司的账目。他带检查人员到代账公司拿出了比堤公司所有的账簿和财务资料,并让检查人员打印了该公司所有的开票记录。
检查人员将比堤公司的账簿、凭证调回稽查局检查后,发现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经营范围却十分广泛。更加令人生疑的是,该企业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大,而进项抵扣凭证基本上是海关完税凭证,并且账目上没有资金往来。检查人员实地检查后发现,公司内部既没有存放货物的仓库,也没有库存商品明细账。到此,检查人员已经心里有数:这是一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每开出一份发票,3家空壳公司获利都在千元以上
在随后的调查中,检查人员了解到,比堤公司的海关完税凭证分别来自广州和深圳海关。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派人奔赴广州和深圳。在广州黄埔海关,检查人员证实,他们拿来的10多份海关完税凭证在黄埔海关没有记录,全部是伪造的。随后,检查人员在深圳海关也得到了相同的答复。
2005年1月10日,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报经市国税局批准,将该案移送到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次日,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立案侦查。
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合肥市国税局稽查局将比堤公司的账簿归还给了该公司工作人员。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侦查员王京利介绍:“我们立案后进行了大量的摸排,发现嫌疑人都在逃。于是,我们在其住处和办公地长期守候。”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专案组调阅了这家空壳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资料,发现比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陈辉龙”,总经理叫“陈镇光”。“但除了照片之外,其他身份资料都是假的。”办案人员说。
很快,检查人员查出了“陈辉龙”的真名叫陈钦如,43岁,广东省汕头市人。2004年4月,陈钦如用虚假身份证件化名陈辉龙,注册成立了合肥比堤贸易有限公司;“陈镇光”的真名叫倪武城,30岁,广东省普宁市人;李继东为该公司代账会计,是安徽省霍邱县人。
办案人员还发现,倪武城等人又以虚假身份证在合肥注册了冠得贸易有限公司和国强贸易有限公司。经专案组初步认定,这3家空壳公司共从税务机关领取5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上海、汕头、深圳、武汉等地虚开513份,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的66家企业,票面金额达4530多万元,造成税款损失770多万元。每开出一份增值税发票,3家空壳公司就获利1500元~3000元。
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伪造一定数量的内贸业务,防止大量使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作进项抵扣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
专案组随即对3家公司的注册地进行了秘密监控。通过跟踪进出的可疑人员,专案组掌握了倪武城等人的秘密窝点———位于合肥市东方商城后面某小区的一处住宅。
警方迅速出击,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05年1月26日,公安机关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为制造虚假的资金往来,倪武城将和一名刚从广东飞抵合肥的中间人到双岗一家银行走账;取款之后,两人将一同坐飞机离开合肥开始逃亡。
到了收网的时候了。
1月26日上午11时,当办案人员看到倪武城与一名男子从银行取款出来,坐进一辆出租车的时候,他们围了上去。
办案人员当场缴获现金76万元。在倪武城身上,办案人员还发现了大量的犯罪证据。与倪武城同行的男子叫陈世昌,是广东省佛山市一公司的经理。在后来的调查中,办案人员了解到,陈世昌扮演的是“掮客”的角色。倪武城虚开的发票大部分由他经手卖出,每卖出一份发票,陈世昌可获利1000元~1500元。
对3家公司的搜查,也在当天展开。办案人员发现公司注册地基本就是一个幌子,连房间的电话都设置了呼叫转移。而秘密窝点才是真正的“办公”场所。这里有3台电脑,每一台电脑就承担了一家“公司”的“职能”。办案人员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和公司搜出了大量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使用的假印章。
很快,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倪武城交代,发生非典疫情那一年,他认识了陈钦如。当时陈钦如告诉他,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赚钱一本万利,时间短,来钱快。由于当时自己的生意很不景气,倪武城就与陈钦如一拍即合。他们用假的身份证先后在合肥注册了3家公司,利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对外虚开。
他们的分工是,陈钦如在北京采用打电话或发传真的方式遥控指挥,倪武城等人为其在合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为虚开。发票的价格为每张3000元~4000元。
在倪武城与陈世昌落网后,警方还拘捕了李继东。李继东的身份并不只是比堤公司的代账会计那么简单,他也是这个团伙中的一员。
但令办案人员遗憾的是,没有抓到陈钦如。
3家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发票512份,价税合计5300多万元
经查,合肥比堤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联电脑版)96份,总计已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6份,价税合计金额12751286.72元,税额1852751.06元。合肥冠得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联电脑版)288份,总计已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28份,价税合计金额35326093.92元,税额5132851.26元。合肥强国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联电脑版)53份,总计已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8份,价税合计金额5412205.19元,税额786388.79元。上述3家公司合计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12份,价税合计金额53489585.83元,税额7771991.11元。
3家公司抵扣税款情况为,合肥比堤商贸有限公司用假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14份,已申报抵扣税款1466958.01元;合肥冠得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假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34份,已申报抵扣税款4314452.19元;合肥强国商贸有限公司使用假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10份,已申报抵扣税款785427.39元。
2006年1月27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倪武城、陈世昌、李继东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205条的规定,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3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4月1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倪武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世昌、李继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宣判后不久,倪武城认为对其量刑太重,遂提出上诉。7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记者从合肥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合肥市公安局已经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陈钦如实施网上追逃;合肥市国税局追缴税款的工作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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