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法规
»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在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20-9-3 14:09
只看该作者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UID
10
帖子
30578
精华
112
积分
45597
威望
45597 点
金钱
236249 RMB
贡献值
45070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6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12-23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