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税收改革40年:探索与启示

税收改革40年:探索与启示





中国税务报  2018.12.20



  中国税务学会近日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税收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回顾税收伴随改革开放不断前行的历程,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经验与启示,探讨新时代税收发展的前景与路径。





  

40年来税收改革发挥独特作用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与会专家认为,40年来,税收工作随改革开放不断前行,是改革开放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键节点发挥了独特作用。


  

  “回顾40年改革开放历程,税收始终是站立潮头的弄潮儿。”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说。回顾中国税收改革历程,他认为,税收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同发展阶段,逐步深入而不断前行。改革开放为税收改革发展创造了广阔的舞台,税收改革发展又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和保障。40年来,税收改革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改革也迈上了新的台阶。

  

  “40年来,税制改革始终是改革开放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键节点上发挥了独特作用。”厦门大学教授邓力平说。他回顾,从“三个体系、一支队伍”到“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从“依法治税、从严带队”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税收”到“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从“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到“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再到现在的“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中国税收发展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同步,始终服务于这一伟大事业,与时俱进。

  

  邓力平说,改革开放40年既是中国税收一路前行的40年,也是中国税收理论不断发展的4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指引下不断形成、伴随着“富起来”发展实践而与时俱进的动态体系,并正在“强起来”的新时代中作出新贡献。回首“富起来”阶段改革开放40年税收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看到这一发展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展现的强大生命力,让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在新时代的发展更加充满自信。

  

  “系统、深入地把握当代中国治税思想,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必要条件。”东北财经大学教授马国强以“当代中国治税思想”为题,回顾了1978年~2018年中共中央对税收的论述。他提出影响40年来中国税收事业发展有三个重要因素,一是中共中央有关税收的论述,二是税收理论界对税收的研究,三是实际税收工作的进展。其中,中共中央关于税收的论述具有决定性作用,税收理论和实际税收工作与中共中央的论述高度一致,并互相渗透。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历次党代会报告、五年计划(规划)建议与中央全会决定(决议),中共中央全面论述了当代中国的税收职能、税收原则、税收总水平、税制结构、各税制度、政府间税收关系与税收管理,确立了当代中国治税思想。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有关税收的论述,就能把握中国税收理论发展的脉络,理解税收理论研究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互动关系。

  

  “回望40年的历史道路,中国税收事业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不断发展,取得非常大的成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冰洋说,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初步建立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财政收入的规范程度获得显著提高,税收收入和征管水平也大幅提高。这些成就的取得不仅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更与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密不可分。他认为,驱动税收制度变革的动力是税收制度要做到“两个匹配”,即,匹配国家发展目标,匹配税源基础。税收制度必须嵌入经济和社会肌体中才能实现这两个匹配。根据税收制度嵌入对象的转移方向不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税收事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嵌入企业(1978年~1993年)、嵌入经济(1994年~2013年)和嵌入社会(2013年之后),它们对应的国家发展的目标分别是:推动经济增长、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实现协调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他认为,随着中国税源基础从国民收入循环的生产环节向再分配和财富积累环节转移,税收制度嵌入基础将逐渐从经济转入社会,这对推动中国税收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未来应当继续推动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继续深化税收嵌入社会的程度。

  

  广东省税务学会会长杨伟文说,回首广东税务40年来的发展历程,他认为广东税收事业发展离不开中国税收的改革创新。他说,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进税收现代化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40年来税收改革体现鲜明中国特色




  一路改革,一路实践,一路思考。与会专家认为,40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各项税收改革不断推进,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历经40年改革发展,中国已经建立起与国际接轨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浙江省税务学会会长周广仁从制度沿革和管理实践两个方面对中国增值税改革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他认为,40年来,增值税征收范围、税率、税目、抵扣范围等基本税收要素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增值税的税收管理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而得到加强。经过40年不断地改革和完善,中国的增值税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科学的税制,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第二产业不断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国际贸易屡创新高。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营改增后,中国的增值税制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建议加快推进立法工作、降低并简并税率档次、清理完善税收优惠、实行彻底的退税机制、深化实施数据管税。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回顾了40年增值税改革历程,总结了改革特色和启示。他将增值税从1979年引进到目前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产品税和增值税并存阶段、生产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消费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阶段以及增值税扩围阶段。他指出,回顾过去40年可以发现,增值税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计税方法不断完善,征税范围不断扩大。整个改革是渐进性的,这无疑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制度的良策。

  

  他将中国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启示归纳为三点:一是改革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增值税之所以能够被成功引进并且不断得到发展与完善,得益于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握住了经济发展的脉搏。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进入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期,为了激发经济活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中国切合时宜地引入了具有税收中性优点的增值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为了应对经济下行的风险,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此确立了消费型增值税制度。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中国开始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减税,营改增成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总的来说,增值税从引进到不断改革、完善,都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做到与经济运行相契合,这是增值税在中国成功的关键。因此,在以后的改革中,仍要把握好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有效地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改革需把握整体与部分的统一。从中国增值税的改革历程中可以看出,改革是渐进性的,每一轮改革的成功为下一轮改革提供了助力,也为设计和实施改革积累了经验和技能,使得中国逐步建立起改革的基础。但同时必须注意到,渐进式的改革客观上会导致在具体税制设计上缺乏系统的思考和整体的考虑。因此,随着增值税的全面覆盖,必须要对其进行科学的梳理的和整合。三是改革既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与中国基本国情相适应。增值税作为从国外引进的税种,无论是在未来税率的简并、抵扣制度的完善、优惠制度的设计、退税制度的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方面,都应充分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改革方案,深入研究发达国家的税制设计。同时,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税收征管能力,不能照搬国外模式。

  

  所得税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与众多改革一样,40年来,中国所得税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从组织收入微不足道的税种成长为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和第三大税种。

  

  “始终服从并服务于整体改革需要是回顾40年所得税制改革的逻辑主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综合处处长王海勇总结了所得税制改革的特点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他说,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所得税制经历了从创设、发展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朝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迈进。创设阶段即1978年~1993年,主要内容为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建立。发展阶段即1994年~2002年,主要内容为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统一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统一。完善阶段即2003年~2011年,主要内容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所得税现代化建设阶段即2012年至今,主要内容包括努力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进程。他总结,就税制建设本身而言,中国所得税制改革体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充分参照了全球税制改革的宏观图景。二是总体坚持了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导向。三是一直采用了渐进式改革的实现路径。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所得税制改革为保障政府财力、服务国家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面临一些挑战。展望新时代所得税制度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打造有竞争力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持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所得税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应以注重公平为价值导向,致力于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提高要素市场效力,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就具体政策来说,应聚焦鼓励科技创新的所得税制度。

  

蹄疾步稳迈向税收治理现代化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与会专家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税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税收改革历程,回应新时代新要求,下一步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致力于推进税收治理的现代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将税收治理现代化概括为税收理念和税收理论的现代化、税收治理制度环境的现代化、税法制定过程的现代化、税制体系的现代化和税收管理的现代化5个方面。他指出要发挥好税收的调节作用。在现代复合税制体系中,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消费税等税种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引导生产和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调节有度的原则处理好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的关系。除消费税征收范围和征收环节的改革外,应继续深化资源环境税费体系的改革。

  

  他强调了税收征管的重要作用。他说,与税制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和税收征管能力的持续提升是税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收征管取得了长足发展。”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丁芸指出,税收征管位于整个税收管理活动的中枢,是把潜在税源变成现实税收收入的必要手段。1986年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出台了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对征管行为做了一般性规范。1993年税收征管法开始施行,迄今已经经过三次修正和一次修订,使得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在经济管理中适应性更强。40年来,税收征管体制不断适应改革管理的需求,税收征管模式不断完善。她认为,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及大数据的发展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适应新时代要求,税收征管要进一步把握税收法治、税收共治的理念,在数据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对传统的征管模式进行创新,从而促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再上新台阶。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授涂龙力认为,本阶段税制改革应定位于简化税制,包括简化体制制度、简化实体制度和简化程序制度三项内容。他建议,借助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稳步推进改革,最终建立起“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



本报记者 单晓宇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