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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细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

总局细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




2016-04-26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税务总局修订《系统督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完善《系统督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督查操作流程、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指导系统督查工作有序运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办法》进一步调整细化了操作流程,明确了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对督查立项、实施准备、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总结汇总和督查整改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并提出了适时组织省级税务机关交叉督查的工作思路。《办法》强调加大整改力度,对于督查发现的个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对于共性问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办法》增加了结果运用方面的内容,强调把督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作为系统评先树优、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对督查成绩排名前三位或督查发现问题少的单位实行次年“免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在绩效考评中对被督查单位给予减分;涉及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严肃问责处理,力求通过严督实考,确保各项税收工作落地生效。


(责任编辑:褚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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