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同频共振” 全力备战营改增
2016-03-23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确定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虽然相关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尚未出台,但各地税务机关已纷纷行动起来,抓紧时间备战营改增。
江西:省政府要求加强国地税协作确保改革落地
刘曦 本报记者 钟铃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当天,江西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贯彻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具体措施。
江西省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在听取了省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关于营改增全面推开准备工作汇报后,对财税部门和国地税机关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推进营改增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毛伟明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战略举措,全省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落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总体要求,学深吃透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并结合江西实际抓好贯彻执行。要按照营改增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倒排工期,抓紧时间落实,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在抓落实中,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要密切配合,及时做好相关收入测算;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据了解,江西省政府将成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推动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并以省政府名义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省政府将于近期召开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会,为改革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青岛:设立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
本报记者 胡海啸 通讯员 高斐 王号
“税务局的这种做法非常好,避免了让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税服务。”3月21日,记者在青岛市城阳区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采访时,青岛正业税务师事务所办税人员高霞这样对记者说。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青岛市将有约17万户纳税人涉及本次改革,工作量大,时间紧迫。
“原先归地税局管理的营业税纳税人,需要先到地税局办理注销、缴销发票,再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安装防伪税控设备和申领发票等业务。”青岛市国税局局长冯光泽告诉记者,为了让纳税人享受“一站式”办税服务,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同步制定方案、同步通知事项、同步办理业务和同步宣传培训的“四同步”的要求,利用现有办税场所或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立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目前,首批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已投入使用,共开设26个办税窗口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在这里可以一次性办结所有营改增业务。”冯光泽说。
据了解,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营改增工作,青岛市财税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启动了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和区市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四同步”要求。
按照同步制定方案的要求,上述两局研究设立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并积极筹划人员派驻、技术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工作;按照同步通知事项要求,两局对本次营改增涉及的纳税人联合发布办税通知,告知办理营改增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具体办税流程和办税地点;按照同步办理业务的要求,营改增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时,先到地税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业务,办理完毕后,可直接在同一大厅内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系统升级版安装和申领发票等国税业务;按照同步宣传培训的要求,结合即将到来的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两局以营改增专用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平台,联合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开展专题辅导和业务咨询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营改增政策及改革意义,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和受益新税制。
吉林:细化措施备战营改增(新)
马海洋 本报记者 李卓然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3月21日,吉林省国税局召开视频会议,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夯实前期工作基础,为具体操作方案出台后的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安排,吉林省地税机关已于3月14日将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移交国税机关,此次共移交301027户纳税人信息。其中,建筑业23258户,房地产业8857户,金融业3802户,生活服务业265110户。据统计,此次移交的纳税人户数,除部分非正常户外,是2013年营改增试点扩围时移交户数的5倍多。
做好纳税人户籍和信息交接,是确保改革顺利落地的关键。在金税三期采集数据验证环境和数据迁移中间库搭建成功之前,吉林省国税局要求各地“两条腿”走路,实施人工纸质信息采集。即主管国税机关逐户核对地税机关移交过来的数据,并把人工采集的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简易办法征收和优惠资格等信息,补录入金税三期系统中。
在确认征管信息时,坚持不得借机提高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的定额,不得变相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原则。据统计,此次移交的个体户纳税人信息近17万户,绝大部分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对这些纳税人的初始定额,省国税局要求均沿用地税机关已经核定的额度,原则不做调整。
对于纳税人最关心的过渡期政策如何把握问题,吉林省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严格把握政策要点,确保改征后的增值税按规定层级缴入国库,杜绝混税混库问题发生。加强总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推进营改增纳税人的汇总纳税。与地税机关配合,做出充分、合理的征收及服务安排,确保二手房交易不受影响。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新增纳税人将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为避免出现办税服务厅拥挤混乱现象,吉林省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分批次、分时间段安排纳税人有序升级,并组织相关服务单位为纳税人安装专用设备、软件并开展操作培训,提前办理好税控装置初始化、发行等具体涉税事项,科学测算发票用量,编制发票印制计划,确保各项发票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当前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国税机关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全省国税局系统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力以赴打赢营改增这场攻坚战。
(责任编辑:褚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