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