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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义力排体制性障碍 确定财税金融体改顺序

刘家义力排体制性障碍 确定财税金融体改顺序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本网综合 日期:2011-11-02


  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高层次的改革领导、组织、决策和协调机制,负责改革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当前,重点是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确定行政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等方面改革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体制性障碍已成为中国持续发展的瓶颈,应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保障各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如是撰文指出。

  在11月1日出版的2011年第21期《求是》杂志上,刘家义发表题为《在深化改革中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文称,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高层次的改革领导、组织、决策和协调机制,负责改革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当前,重点是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确定行政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等方面改革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

  刘家义指出,要根据改革的总体规划、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要求,不断加强立法,从注重经济领域立法逐步向注重社会领域立法和其他领域立法均衡发展转变。

  中国企业财税管理研究院院长谢学焘认为,在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税收政策是重要的调节手段。但是,税收改革涉及经济和政治等诸多问题,推动的难度非常大。

  “税改应从全局来考虑”

  谢学焘告诉早报记者,“十一五”期间,国家已经想在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燃油税等方面进行改革,但是到“十一五”末期上述改革任务基本都没有实现。这些问题只能拖到“十二五”阶段来解决。

  中小企业倒闭潮闹得沸沸扬扬之际,中国近期税改步伐明显加快,但总体看加税范围远超减税。涉及加税的包括已于11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的资源税改革、重庆上海两地试点的房产税改革有望全国推开,以及讨论中的环境税等;而减税措施包括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幅度,以及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试点实施的部分行业由营业税改增值税等。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李军表示,税收的政策不能单从税收方面来考量,也需要考虑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导向、财政支出和使用等。比如一个国家是以收定支还是以支定收,有没有相关制度来控制财政的支出,这些问题都将影响税收政策的制定。

  “所以改革财税政策,应该从全局来考虑,制定长期规划。确定行政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等方面改革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的提议,也是出于这个考虑。”李军说。

  谢学焘也认为,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的再分配。这种分配,主要集中在国家和地方、企业、个人方面,其中税收政策是最有效的直接调节手段。

  李军认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革分配机制,如何控制财政预算,这些问题都要系统设计。相应的财政支出,对应的是相应的财政收入和税收政策。

  李军告诉早报记者,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税制。其中有一些税收由国家税务总局系统来负责征收,比如增值税、所得税,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享。而另外有一些税收则由地方税务局系统来征收,比如营业税,税收收入归属地方政府。之所有这样的设计,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

  谢学焘认为,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利益留存的不够,地方支出很大程度上依靠卖地和借债,最终不利于经济整体发展。

  李军解释,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流转税,增值税一般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征收,营业税则对交通运输、通信、金融、文化娱乐、房地产等行业征收,但是一个生产型企业也可能会采购服务,而服务型企业也会购买设备,这样产生的流转税税负不能相互抵扣,就出现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因此,一些服务行业看似只有3%、5%的营业税税率,但是因为重复征税,实际税负会更高。”李军说。

  货物、劳务税改革最迫切

  如何改革?在税改顺序方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0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一个论坛上建议,在地方税体系构建中,要以房地产税和资源税为两大支柱。西部大体以资源税为支柱,东中部大体以房地产税为支柱。此外,要注重地方“阳光融资”体系构建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健全,同时外部配套改革也要进行。

  贾康称,要按照近期资源税、近中期房地产税、中期社保税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中长期遗产和赠与税进行。

  李军认为,税收制度改革需要分清主次,按阶段分步进行。现在资源税和房地产税改革方面已经有具体动作,而遗产和赠与税现在还只是在学界讨论。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调控, 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包括对中小企业和低收入者减税,也反映了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和对于民生问题的考虑。

  谢学焘则认为,如果要靠拉动内需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话,目前中国税收改革最迫切的应该是货物和劳务税的改革,主要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改革。

  “目前,流转税在中国总税收收入中占近六成,占比过高,而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所得税的占比达到六到七成。流转税税负过高会抑制消费,不利于企业发展,最终危害的是经济发展。”谢学焘说。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也认为,在当前高通胀下,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对消费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而对于中长期改革遗产和赠与税的问题,谢学焘认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正在逐步废弃这项税收。其主要原因是,一旦开征,富人会将财产转移到国外,起不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他同时认为,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相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税赋很高,而对于一些真正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又起不到调控的作用。

  对于未来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谢学焘认为,应该是促进经济转变增长方式,调节收入分配。

  谢学焘告诉早报记者,2008年的金融危机后,中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变得更加迫切,服务业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所以如果能够通过税制的调整来协助达到促进产业转变的目的,将对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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