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车修理、油料费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10-10-14
问:我公司购买了用于办公的小汽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的大客车,按照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上述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加油费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生产经营办公服务的小汽车修理费和油料费的增值税扣除问题,由于各地税务机关执行不一致。如大连国家税务局规定,对应征收消费税的轿车发生的修理费和汽油不能抵扣。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的修理、燃料费用能否抵扣问题,给予的答复是“总局的意见是,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容易混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造成税款损失,因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时借鉴国际惯例,规定自用的上述物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汽车的修理费可以准确归集到具体车辆上,因此不能抵扣;小汽车的燃料费很难归集到具体车辆上,也无法采取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额的方法,因此,对小汽车的燃料费可暂准予其抵扣。”
借鉴各地对此管理情况,我们倾向安徽省国税局答复结果。对于用于职工福利的大客车的修理费和油料费也是用于职工福利,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