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无法取得发票或取得假发票问题?
问:我公司在广州市场购入原材料比较多,但是广州的销售商要么不提供发票,要么提供的是假发票。此问题能有办法解决吗?
答: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货款必须取得收款方开具发票方可进行账务处理。2010年国家会进一步加大对假发票的打击力度。企业应加强对业务人员发票知识教育,不可由于条件不允许,而放松对发票的管理。
来源于纳税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