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该如何纳税?
问:我公司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种植业免税,从事养殖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申请享受免税还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是需分开核算,分别就不同收入分开享受免税或减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应就不同优惠所得单独进行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2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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