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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植动漫产业 企业按3%税率缴营业税

扶植动漫产业 企业按3%税率缴营业税


www.jsgs.gov.cn 2009年08月03日 11:04:49     编辑:金冈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昨日下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今年起国内动漫产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方面享有税收优惠,并强调重点鼓励国内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通知,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上述动漫软件的范围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对此,成都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目前已经执行了该项政策,但是成都市国税局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并没有审批权。

  根据通知,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此,成都市地税局相关

  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成都已开始执行,但并没有专门针对动漫产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是享受和软件企业一样的优惠政策。如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能享受免税优惠,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通知还明确,从今年起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记者江玮实习生唐沁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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