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加强信贷结构调整 民间金融有望迎来阳光
2009年03月24日 07:17:57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央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意见中提到的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并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微型金融,扩大农村小额贷款的覆盖面。
针对中小企业,意见特别提到,要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在银行间市场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同时,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交通银行研发部仇高擎表示,此举显示,货币与监管当局已特别重视“贷款资金运用长期化、集中化”趋势带来的结构性错配风险。1月、2月的信贷数据都突破万亿,但此次意见扶持的领域主要是受益不大的领域。比如中小企业、农村和民生、就业相关的领域。仇高擎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表明货币与监管当局内部还是对信贷持续猛增,可能造成与货币增长目标产生长期“偏离”表示了担忧。
■关键词解读
消费信贷:为撬动内需助力
意见中提出,“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消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杜承骏表示,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消费市场疲软直接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信贷消费可以发挥撬动内需的杠杆作用,有利于在全球通缩的国际环境中确保经济发展。目前消费信贷的发展水平尚低,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民间金融:有望迎来“阳光化”
意见中提出,“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信达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饶明表示,我国正规金融的服务范围有限,并不能够有效覆盖大部分中小企业。这条意见表明民间金融组织将开始走出“地下”,迎来“阳光化”,而且对于缓解中小企业当前的融资困难也具有积极作用。(记者高晨)
■十条指导意见
一、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
三、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
四、扎实做好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工作
五、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做大做好消费信贷市场
六、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加大对产业转移的融资支持,支持过剩产业有序转移
八、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九、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