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103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苏国税发〔2009〕6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苏国税发〔2009〕69号)确定的工作思路积极落实《通知》中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税源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应用税收风险管理的原理和方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在提高征管能力,促进纳税遵从,减小税收遵从缺口方面取得实效。
二、加强征管基础,促进堵漏增收。
1、要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工商登记信息、质检部门组织代码信息等外部信息,对新登记户、关停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等户籍总量增减变化和户籍结构变化开展专题分析;要按照资本规模、经营规模、行业、税种、法律结构、存续时间、风险类型等口径,做好纳税人户籍分类分析工作,为综合经济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税种管理及专业管理风险分析识别提供基础数据。
2、要深化普通发票数据分析应用,强化普通发票的风险控管工作。要对普通发票印制、使用总量及其不同产业、行业印制量、使用量的增减变动开展综合分析,挖掘普通发票用量变化趋势分析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中的辅助作用。对部分易发生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业、企业,开展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分析排查接受虚开的主要群体类型,主要行为特点,逆向追溯虚假开具的主要行业和纳税人群体,为发票管理、税种管理,特别是所得税管理提供风险识别监控的线索。
3、要对欠税、缓缴税收的总量及结构变化开展综合分析。通过对欠税企业相关财务指标与现金流运转状况等进行比较分析,认真评估纳税人的欠税清偿能力,及时提示并启动欠税清偿流程,控制欠税流失风险。
4、要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和多部门协作。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广个体税收联合征管做法,探索联合开展普通发票管理、注销户管理等新领域。要开展对国、地税合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效果。同时,加强与工商、外经委、金融、科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