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地税合作,基层税务局长们是这么看的…
2016-08-11 来源:中国税务报
国地税合作规范施行以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持续深化合作。中国税务报今日A1、A2版刊发部分县级国税局、地税局开展合作的情况,及这些基层税务局长对国地税合作的认识和体会。
江苏省邳州市国税局局长柳成城:
在合作中,国税、地税必须正确认识差异,尊重差异,进而弥合、整合差异,只要双方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就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没有攻不下的难关,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合作初期,国地税双方必须正确面对、认真处理不利于合作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避免将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炸”。合作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合作的关键事项与关键环节,权衡合作事项的大小急缓,分清主次。
山西省乡宁县地税局局长段昌辉:
推动国地税合作,基层税务机关有三盼:一盼金税三期早日整合。国地税业务合作主要依靠金税三期,但目前很多问题需要通过整合金税三期系统来解决。二盼尽快厘清征管职责。对国地税机关存在的部分职责交叉问题,希望尽快给出明确的解决思路。三盼通过顶层设计创新管理。由于金税三期是一个安全封闭的征管系统,基层税务机关的创新实践会受到技术制约,希望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完善顶层设计并组织实施。
吉林省延吉市国税局局长石炜:
国地税合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中遇到的重重阻力,预判到前行道路上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分辨出已经具备成熟条件的、需要创造条件的及尚存在障碍的合作领域,有恒心有毅力地去统筹规划,周密谋篇,层层推进落实,逐步拓展合作的宽度和深度。
北京市房山区地税局局长钱丽换:
基层实行国地税合作,关键是“做”,重点在“实”。“做”,就是要大胆尝试、大胆实践,在科学筹划的基础上,把能够合作的事项先做起来,在先行先试的过程中再想着如何逐步完善。“实”,就是在合作事项的选取上求真务实,从纳税人最为迫切的需要出发,从税务机关最需解决的难题入手,进一步扩大融合事项范围,共同打通涉税数据共享通道,加强税源管理协同共治。
江西省横峰县地税局局长徐文东:
国地税合作,根基在“合心”。要引导全体国地税干部职工,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国地税合作的重大意义。国地税合作,重点在“合力”。要通过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在日常征管活动中增强协同,减少内耗,形成合力。国地税合作,关键在“合成”。当前基层国地税涉税信息碎片化、数据标准不一致,是推进合作的最大障碍。要以金税三期上线为契机,实现国地税信息互通共享。
福建省云霄县地税局局长方进勇:
全面推行国地税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既需要规范运作,又需要务实创新。因此,顶层设计规范而不僵化,基础合作高端而不静态,是国地税深化合作的关键。未来,云霄县国地税应从三个方面拓展合作方式:一是拓展国地税授信合作,延伸纳税服务价值;二是拓展国地税维权合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拓展国地税改革合作,确保税制改革落实到位。
黑龙江省青冈县国税局局长王华:
今后,我们要以服务纳税人为出发点,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共建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共同开通微信公众平台,联合开展税收宣传;二是征询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交叉分配培训课题,联合开展办税辅导;三是组建联合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征管、纳税服务及合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