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法规
»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4-9-9 16:39
只看该作者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
现将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8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UID
10
帖子
30578
精华
112
积分
45597
威望
45597 点
金钱
236249 RMB
贡献值
45070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69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12-23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最近访问的版块 ...
咨询区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