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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所“百强”评选将启用新方法

会计所“百强”评选将启用新方法

    今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组织的一年一度的“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评选活动,将不仅仅依据收入水平排名的综合评价方法。
  根据中注协最新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从业务收入水平、继续教育情况、注册会计师队伍状况、处罚和惩戒情况四个方面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
  “《征求意见稿》对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实力和综合素质,全面科学地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和行业整体水平提高具有一定的意义。之前仅以总收入作为评价指标进行排名是存在问题的,有些事务所规模很大,各所比较分散,虽然总收入会比较高,但并不意味着执业质量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王女士说。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连续3年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前百家信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较之其他渠道,社会公众更愿意相信来自行业协会的比较全面的、较具权威的信息。但也有意见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前百家信息”仅以总收入一项指标为依据进行排名,过于单一,不够全面。
  “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大做强;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行业情况,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更为系统全面的信息,中注协根据财政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自2005年下半年起,布置和启动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研究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了课题组,通过理论研究、基础调研(深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及调查问卷、座谈和访谈等多种方式,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期构建一套科学、客观、有效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据以系统全面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状况和综合实力。”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
  “选多少个指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评价为宜是完善、改进的核心问题。”该人士指出。据介绍,课题组汇集了调研访谈过程中采集的近60项考核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后精选出三项基本指标、两项备抵指标,构成了总体评价指标体系。三项基本评价指标分别为总收入、继续教育情况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两项备抵指标为行政处罚情况和行业惩戒情况。《征求意见稿》采用设置指标权重与备抵项目直接抵扣相结合的百分制方式,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总收入权重占70%;继续教育情况权重占20%,由接受培训完成率和领军人才数量两个指标构成,这两项指标在继续教育情况得分中所占的权重分别是70%和30%;注册会计师人数权重占10%;两项备抵指标直接扣分。
  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对总收入指标设计了较大的权重,考虑有三:第一,“总收入”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有综合价值的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务所的实体规模、市场占有率,也反映了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社会信誉、竞争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第二,收入指标占有绝对性的权重的设计,能够使收入高的大所脱颖而出,有利于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而且符合国际惯例;第三,原来的“会计师事务所百家基础信息”的排列依据是“总收入”,此项信息已经公布3年,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社会公众已经基本认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收入”的排名结果,目前设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对原来的方式有一定传承,是在此基础上的适当扩展和完善。与原来的“会计师事务所百家基础信息”相比,新方案最大的改进就在于赋予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以30%的权重,并增加了处罚和惩戒情况的抵项。通过这三项指标,形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价的综合性影响,从而更直接地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合、人力资源培养和执业质量的重要性。
  “征求意见结束后,很快就会公布最终版的综合评价办法,然后会依据新办法评选2006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前百家。”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  

www.ctaxnews.com.cn 2006.09.11  赵健,崔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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