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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6-18 14:17 只看该作者
本想交出假账未料抖出真账
面对前来调查的稽查人员,某医药销售公司留守人员本想交出假账,却因记错了真假账存放的位置,结果把真账给拿了出来。
今年3月,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接到区公安机关转来的一封举报信,称某医药公司存在偷税嫌疑,并附有该医药公司的一张销售发票复印件。稽查人员立即根据发票的去向发出了协查函,但得到的回复是这张发票并无问题。
难道举报有误?为了掌握该公司实际情况,稽查人员赶到该医药公司的办公地点,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出租房子的人说,这家公司前不久解散,人员已不知去向。
面对这样的“无头案”,稽查人员并没气馁。他们想到,医药公司一定与很多医药专卖店有业务联系,说不定能从这方面挖出一些线索。于是,稽查人员兵分两路,对市内药房逐个进行调查询问。经过打听,稽查人员从医药品销售行业人士那里获得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这家医药销售公司在某处尚有一间办公室,有一个姓宋的人在那里留守。
在一处偏僻的私宅内,稽查人员找到了这家医药销售公司。但邻居们说,留守人员经常不在这里,有时偶尔过来一下。由于接触少,没有人知道她的住址和行踪。
于是,稽查人员采取轮番守候的办法。经过一个多月的耐心守候,终于在5月10日上午,稽查人员把这名留守人员宋某“盼”来了。
看到找上门的稽查人员,宋某显得十分警惕。她说自己只是过来帮助看门的,什么情况也不知道。
看到宋某对稽查人员有戒心后,稽查人员就避重就轻地与她闲聊。据宋某讲,该医药销售公司生意业绩原来一直很好,曾经在当地医药销售行业享有较好声誉。但是2005年初,该公司在经营中好高骛远,动用了资金大量购买储备药品,致使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当年4月初,公司因无资金周转,就与一客户协商并达成借款协议,然而去年8月协议到期后,公司因经营失误陷入困境而无力偿还借款。经多方协调无效后,被对方起诉至法院。其间,一些债权人闻讯后也纷纷找来催收欠款,最后法院查封并拍卖了公司的药品,偿还了公司的所有债务。公司元气大伤,并且经营业务一度中断。宋某一直在该公司从事库管员工作,公司出现这样的情况后,公司经理王某让她作为留守人员,负责看管账簿及药品。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稽查人员拿出先前举报的那份发票,要求她调出微机账目以核实该发票的真伪性。宋某说微机有密码,她不知道密码,调不出微机账目。经稽查人员验证,微机的确设有密码。
既然有微机账簿,那也应该有手工账簿。稽查人员耐心向宋某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并表明他们主要是核实情况,请她积极配合。经过近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宋某在征得公司王经理的同意后,装着极不情愿的样子打开了抽屉。但是当她打开抽屉后,马上说错了并要锁上这个抽屉。看到她惊慌的样子,稽查人员意识到什么,立即上前阻止她上锁,并要求她再次打开抽屉。经稽查人员仔细翻阅,发现放在这个抽屉里的报表上都注明了一个“实”字。原来宋某在打开抽屉的一刹那看到了这个字,就佯装说打开错了。
经询问,宋某不得不说出实话,刚才与公司王经理通电话时,王经理告诉她真假两套账分别锁在财务桌的左右两边抽屉里。由于她记错了真假账的位置,结果把真实账簿给翻了出来。
经检查核实,该公司在经营中采取收入不记账、不申报纳税等方法,合计隐瞒销售收入591070元,违反了《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造成少缴纳增值税85881.97元。樊城区国税局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所偷税款85881.97元、罚款85881.97元的决定,并对其滞纳的税额85881.97元作出了从滞纳之日起至税款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及立即调整相关账务的处理。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www.ctaxnews.com.cn 2007.06.15 怀宇,李凯,钟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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