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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财政部: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财政部昨日透露,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将扩大至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同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财政部提出,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既是支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也是增值税改革全面推开前又一次重要改革试点。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是继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之后,第四批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地区,主要涉及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被确定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

  财政部介绍,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该办法与以往相比,政策力度更大,具体调整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有:取消增量限制,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取消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将计算退税办法调整为正常抵扣办法,转型办法趋于规范,征纳双方操作简便;对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政策,规定总机构不在受灾严重地区,由总机构购进并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认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减税,而增值税转型是减税的重要措施。增值税转型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也能对促进出口产生积极影响。现在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加快推进转型的好时期。如果增值税转型推向全国,可能会造成财政减收1000亿元左右,从目前的财政状况看,财政有足够承受能力。(周明)

(责任编辑:李海霞)








2008年08月08日07: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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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增值税转型正当其时      
      
   
  近日,一些财税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的情况看,加快增值税转型正当其时。
  增值税转型可刺激经济增长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施正文直言,如果今年下半年国际主要经济体的不确定性因素没有增加,国内通胀状况逐步趋稳,明年就应将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开。
  他说,试点证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明显促进了东北经济振兴和中部崛起。2004年~2006年,东北三省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分别增长12.3%、12%、13.5%,分别高出全国当年增速2.2、1.8和2.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3.5%、39.3%和37.4%,分别高出全国当年增速5.9、12.1和12.9个百分点。今年前5个月,中部地区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最高,达34.55%;东北次之,为33.47%,均高于东部的20.72%。
  施正文指出,从我国经济运行情况看,目前是加快增值税转型的一个好时机。进入2008年以来,受国际粮油价格飞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高企,企业成本持续上升,利润下滑,经济增速高位回落,面临下行风险。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前5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0.9%,增幅同比回落21.2个百分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6%,增幅比2007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10.1%,比第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国家信息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经济景气监测预警报告也指出,综合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指数已连续7个月小幅回落。
  施正文表示,我国经济的主要问题是流动性过剩压力下的结构失衡问题。近段时间我国重点运用货币政策,在抑制流动性过剩和通胀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货币政策主要是进行总量控制,解决结构失衡问题,还需要加大结构性有保有压的财政政策调节力度。增值税转型实际是给企业减税,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非常符合现在的调节目标。增值税转型既对面临下行风险的经济起到刺激增长的作用,也可避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以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税负的不公。
  不会对通胀带来明显压力
  长春税院税务系教师安明友表示,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不会加剧通货膨胀。
  他说,增值税转型按照现行试点方案在全国推开,只会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不会明显推动企业投资,因而不会带来新的通货膨胀压力。
  按照美国的经验,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企业的投资总额中,土地和房产所占比例通常比较大,基本占到60%左右。而由于土地、房产等通常升值幅度很大,导致企业净投资的主要部分也是土地、房产的升值部分,这样企业在机器设备方面的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大,只占到20%左右。因此,只允许新增机器设备增量抵扣的增值税转型政策,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对投资的上拉作用有限,对CPI的影响不大。
  不会造成财政大量减收
  施正文表示,若明年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应先按试点模式,实行2年~3年的增量抵扣。
  增值税目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07年增值税收入突破两万亿元大关,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43.6%,拉动税收增长10.2个百分点。如果增值税转型一步到位,可能会对当前及未来的财政收支造成压力。
  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今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入达29064亿元,同比增长33.8%,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3.2个百分点,但考虑经济增长下滑因素的滞后影响以及未来外围经济的不确定性,估计下半年的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另外,教育、医保、突发灾害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今年前5个月财政支出达17610亿元,同比增长31.1%,提高11个百分点。
  他测算,如果增值税转型按东北试点模式在全国推开,税收减收约400亿元左右,相对于连年超过5000亿元的税收增收规模来讲,影响不大。而且企业减负带来盈利能力提高,反过来会增加税收。同时,通过资源税改革、消费税改革和征收环境税等,都会弥补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减收。  
www.ctaxnews.com.cn 2008.08.06   卢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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