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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新政策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

税收优惠新政策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


  今年34岁的刘井辉从小因佝偻病无法长高,属肢体残疾。去年初,他离开原来的网吧门卫工作,被招收进启东高压油泵有限公司,从事销售核算。他给记者的印象很阳光,很自信。他说:“我每月固定工资800多元,企业直接打到我的银行卡上。另外,单位还为我办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我平时住在单位宿舍里,周末才回家。业余时间喜欢上上网。现在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真是心满意足。”
  启东高压油泵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玲介绍,全厂共招收残疾人员65名,占职工总数28.1%,残疾人员中一线生产人员占78%,8月份残疾职工人均工资1115.4元。根据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每月享受17万元的增值税退税。
  公司李亚斌总经理说:“残疾职工的收入能养活自己并有盈余。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位聋哑职工上岗第一个月拿到1600多元工资,高兴得逢人就比画,见到公司领导就要作揖。”
  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和省民政厅近期在南通市召开的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新政策在江苏实施一年来,享受优惠政策的残疾人就业企业总数量虽有所减少,比政策调整前下降了14%,但安置残疾人就业总人数和户均安置人数则呈上升趋势,全省安置残疾人总人数增长了2.59%,户均安置人数由27.25人增至32.65人。据统计,企业享受的减免税比新政策实施前减少了61.46%。也就是说,现在以不到原来一半的税式支出就解决了与原来同等数量规模的残疾人就业。
  江苏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负责人说,去年实施的新政策设定的享受条件和标准促使企业优化了对残疾职工的选用,避免了福利企业利用残疾人员多头挂名、只挂名不上班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同时也避免了残疾人职工上班不安心,在企业间频繁流动的情况;有利于福利企业对职工进行技术和岗位培训,提高残疾职工工作技能,保持残疾职工就业的持久稳定。同时,新政策将安置“四残”人员扩大到“六残”人员,新增了对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员的安置,客观上增加了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因素,扩大了残疾人的就业面。
  据了解,江苏省现有各类残疾人479万,涉及全省1/5的家庭。江苏省民政厅福利企业处有关负责人说:“残疾人就业一个人,解放一家人。特别是新政策将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让残疾职工吃了定心丸。”新政策规定福利企业必须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并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实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从根本上解决了残疾职工和正常职工不能同工同酬,企业支付残疾人工资账实不符,列支多、支付少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了原福利企业政策只注重安置残疾职工的相对比例而不注重绝对数量的弊端、在限额内退税的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来全额即征即退税款所带来的问题,特别是有效避免了对福利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高价销售产品或低价购进原材料,通过转移税负和利润,以达到多退税款等问题,对于促进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和规范、防止税收流失起到积极作用,税收管理风险大大释放。  
   
    www.ctaxnews.com.cn 2008.09.24   徐云翔,徐进,马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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