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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举措保民生(政策解读)

十项举措保民生(政策解读)

  

采访人:本报记者 李丽辉 解读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2008年10月23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资助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的同时,今年第四季度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将获得资助。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223亿元。

  落实地震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为确保灾区学生能够顺利就学,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秋季到2009年春季,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为期一年的特别资助政策。对生源地为51个重灾区县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并扩大国家助学金范围。2008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6.9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1.15亿元,共8.05亿元。

  2008年秋季学期,继续对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助期限为5个月,补助学生约377万名。2008学年秋季学期中央财政将安排临时伙食补助专项资金4.77亿元。

  社会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提高

  今年四季度,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支持解决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落实优抚政策,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财政已连续10年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为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今年国家再次出台政策,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将达到141.2亿元,比2007年增加31.2亿元,增长28.4%。

  继续做好汶川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为妥善解决汶川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灾后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国家将继续对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灾区的“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3个月的后续生活救助,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5亿元。

  安排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为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了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降低住房交易税费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降低住房交易税费。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为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要求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多渠道改善居民住房条件。2008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81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支出和新建廉租住房建设支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16.8亿元,专项用于东北三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支持地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即将下发。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改善住房消费的政策环境,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负担,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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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交易税费、降低购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加强住房保障——  

一切为了提振信心(经济聚焦)
本报记者 王炜

2008年10月23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深秋的寒风中战栗了很久的房地产业,终于盼来一丝温暖。

  今天国务院颁布一系列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与住房有关的,主要体现为降低交易税费、放松信贷对购房者的限制和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

  来自相关政府部门、业界和学界的人士普遍认为,“三剑齐发”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提振目前低迷的市场信心,缓解观望情绪。

  为何此时出手?

  据统计,今年2—8月,全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同比下降的幅度分别为3.6%、0.3%、4.0%、6.5%、6.9%、10.8%和14.9%。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低迷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今年前三季度7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来看,尚未出现明显的下降。

  近10年来,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拉动了5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解决劳动力就业的贡献有目共睹。“持续冰冷的交易量,使房价‘硬着陆’的可能性增加,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很大。”此前,一位专家不无忧虑地表示。

  今年二季度以来,市场成交的低迷使房地产业新开工、竣工和施工面积增幅均大幅下降。对上下游产业的波及也逐渐显现。据浙江省宁波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建筑企业新接工程明显减少,为开发项目垫资的情况多了起来。“临近年底,能不能足额拿到工程款发放给工人,现在还没法保证。”

  此外,钢铁、水泥、装修装饰等上下游行业也受到影响。记者近日在唐山了解到,由于钢铁价格不断下跌,市场需求不足,唐钢和首钢均实施减产,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而此前,两家钢铁企业约有25%的需求来自房地产业。

  同时,房地产市场的低迷造成各地土地市场成交低迷,使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少。美国次贷危机,也警示我们关注房地产信贷风险。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选择这个时机出台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的政策,在情理之中。而恢复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增加内需,从而有助于我国尽可能降低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

  为何从税费入手?

  根据今天公布的政策,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由1.5%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0.5%的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对购房者而言,此举意味着至少可以减少1%左右的税费支出。在二手房交易上,免征普遍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的土地增值税,将进一步减少购房者税费负担。

  董藩认为,减少1%左右的税费支出,虽然不是特别多,但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政府在鼓励购房者买房,这对改变购房者的预期将起到一定刺激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认为,商业银行利率下调,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降低首付比例,则降低了购房者的准入门槛。

  政策中专门提及“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享受与普通自住房相同的优惠,是否意味着放松了二套房的房贷?该人士认为,改善型住房主要是指卖“旧”换“新”的改善方式,不能简单将其与二套房画等号。

  作为一项改善民生、加强保障的政策,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被再度提及。同时,在去年国务院24号文件中就已提出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已经由几个部门联手制定完毕,近日即将出台。“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对改善民生和拉动固定资产投资都有好处,同时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更健康的运行。”该人士认为,“一切都是为了提振市场信心,使市场交易量回暖。”

  市场利好有多大?

  “这一政策对开发商而言,是个利好。”湘江伟业董事长方明理认为,此次系列政策中虽然没有放松开发贷款等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的利好政策,但其目的明确——激发市场需求,在一段时间以后,将对交易量回升起到一定作用。

  “但开发商也不应该盲目乐观,市场早已不是阿猫阿狗都能挣钱的暴利时代。”方明理说,开发商应该理性对待这些利好信息,做好自己的事情,提高房屋的品质。   

  “如果理解成‘救市’,政府要救的不是目前仍然偏高的房价,而是希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并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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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发出保经济增长有力信号  
2008年10月22日 23:14: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记者罗沙、韩洁、李延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专家表示,国家降低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不仅仅是一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更是对国家宏观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调整。

    根据两部门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近期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引起了政府的关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第四季度工作时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

    众多房地产业人士认为,目前房屋交易量下降,消费者持币待购,和住房交易环节税费过多有一定关系。较高的住房交易税费并没有达到抑制投机的效果,反而增加了买卖成本,抑制了消费者的购房欲望。

    一直以来,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近些年快速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国家出台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的政策,不能简单地视为是仅仅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而是一种积极主动调节宏观经济的策略。

    数字显示,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3%,涨幅比7月低1.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城市出台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措施。

    白景明说,楼市和资本市场对经济运行关联度很高,调整楼市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也是规范房地产交易,加快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的好机会。

    在下调住房交易税费的同时,国家还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在房地产业中的税收很多,此次调整的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是直接涉及购房者的税种,降低这些税费将有利于改善住房消费的政策环境,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负担,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白景明指出,作为一种减税性的调控举措,此次下调住房交易税费是我国应对全球经济动荡的积极做法,通过与货币政策协调作用,有助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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