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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全面转型还原税制中性原则

增值税全面转型还原税制中性原则

中国阳光财税网   2008-11-10 08:38:33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近日获悉,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已基本确定。若无大的变化,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转型,是要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应该说,该改革方案亮点明显,如在范围上实行全国推广,此前只是区域试点,且在程度上实行全额抵扣,此前仅为增量抵扣的局部改革。
        无疑,这是自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以来,税制改革方面的一个新的阶段性突破。

  从计税原理上讲,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与所得税不同,增值税属于一种价外税,征税主体是消费者。从类型看,增值税有生产型和消费型两种。就税收收入角度而言,增值税转型,在财政收入方面具有一定的减收效应,有学者估计减收效应大约在1000亿元左右。

  显然,由于生产型增值税体系中,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不能抵扣购置资产内含的进项增值税税款,因此在经济活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当前中国税制结构中,有部分商品还被征收消费税,故购置同时含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也存在被重复征税的问题。

  中国的增值税转型试点起始于2004年,首先在东北地区展开,之后试点扩展到中部多个省份,以支持中部崛起战略。事实上,当时的增值税试点,更多的是作为地方优惠政策的激励工具而存在。不过,由于增值税本身的流转税性质,将其转型试点作为一种政策优惠的激励政策来使用,模糊了税制的中性原则,也影响了税制的稳定性。

  因此,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不仅有利于缓解重复征税的问题,且在全国范围内、全额抵扣的增值税转型,还原了税制中性原则。

  目前,由于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事实上,危机已经对东部沿海地区的不少企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今年第三季度中国GDP增长放缓至9%、企业利润加速下滑、工业增加值快速回落,以及财政收入出现快速回落等,都表明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伤害。

  在这种形势下,增值税转型的时机选择上是否适宜?有学者表示,前两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较快,但增值税的转型还只是局部试点,那么,在财政减收趋势已现的情况下,增值税的改革岂不是阻力更大?事实上,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税制改革并没有一个所谓的最好时机,税制的完善终究是有益于经济发展的。增值税转型方案若正式推行,反映出政府在税制改革方面更加成熟,也体现了政府迎难而上的毅力和勇气。

  必须指出,针对税制改革,有必要矫正投机性或机会性的思维。显然,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税制改革只是影响企业经济活动的部分因素。企业什么时候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规模多大,是综合多种因素而进行的战略实施,不会因为增值税实现转型就盲目地投资——除非这个企业存在严重的治理结构缺陷,或委托代理机制严重不完善。从长期看,增值税的转型是遵循了税制中性原则。

  同时,增值税转型对政府税收造成的减少是可控的,不会太大。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款进行抵扣,确实降低了增值税的税基,但增值税税基的降低客观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企业改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研发投入等。增值税转型初期对企业效率的激励,或会增加企业的税前利润,这就为政府提高企业所得税增加了税基。因此,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是有限的,不能静态的片面的关注增值税税基的减少。

  也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的收入比重出现了明显的提高,而企业,特别是居民的收入比重相对有所下降,这在客观上影响了国内的最终消费支出。以前三季度为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在22%左右,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长12.9%,两者差距接近10个百分点,这多出的部分消费支出,内含着政府消费增长在这一阶段起到了助推作用。

  总之,包括增值税全面转型在内的税制完善,也有助于逐步平衡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中的比重,有利于改善企业生存状况,降低税负,增加居民的消费能力,最终有益于整体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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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增值税转型方案近日下发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 吴丽华     发文日期: 2008-11-10  
    漫长的5年,增值税转型试点之旅即将结束。
    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近日增值税转型方案就会下发,经过5年试点的增值税转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这一消息得到了国税总局相关官员的肯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增值税转型方案在全国实施可谓是一切具备,只欠文件下发。
    美国、欧洲经济下滑,拖累了中国GDP三驾马车中的快马“外贸”,决策层不得不鞭打慢牛“内需”。事实上,增值税转型方案的实施,只是扩大内需政策中的一项,接下来诸多扩大内需的政策将会陆续出台,消息人士透露。
    增值税转型2004年起在东北地区试点,至今已有5年,对于漫长的5年试点,学界很多专家都表示,与其称之为试点,不如说是在等待时机。现在增值税转型方案最终要在全国施行,事实上只是因为契合了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方向。
    “增值税转型方案在全国推行,应该是扩大内需政策系列政策中的一项。”上述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转型,即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采用生产型的增值税,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款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
    现在增值税转型到了最好的时机:“在目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企业成本增加、出口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有着很好的作用,能够帮助企业度过困难时期,保持经济增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说。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表示,通过减税让更多的资金留在企业,能够增加企业的投资,最终促进企业的发展,符合保持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大方向。
    至于扩大内需系列政策,有消息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于宏观调控,认为美国金融风暴对中国经济影响较大的观点已经占据了主流,这决定了一系列政策将会相继出台。事实上,各大宏观调控部门近期也纷纷高调强调扩大内需。
    近期,中央高层调研了多个东部沿海省份,应对国际风险、保国内经济增长成为调研主题。分析人士认为,在确定下一年经济发展基本目标、为宏观调控定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这种调研显示了下一年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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