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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危机处理已是税企必修课

税务危机处理已是税企必修课







 ■郭伟

 2008年8月,诺基亚的一些经销商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举报信,集体举报诺基亚涉嫌偷税漏税和垄断经营,请求有关部门对诺基亚立案查处。经销商在举报信中称,诺基亚向经销商收取的因异地销售货物的“罚款”,只有罚款通知书而没有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举报外,这些经销商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诺基亚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时间陷入了税务危机。

 面对危机,诺基亚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说:如果经销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销售任务,诺基亚则会在其返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而这部分违约金是直接从合同中扣除的,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所以根本不存在不开具发票的问题。诺基亚的涉税处理是遵守中国的相关税收法规的。

 诺基亚的回应虽然很简单,但态度很坚决。

 税务部门还是按照惯例,不会对此类个案事件进行任何回应。但不回应并不意味着不作为,税务机关会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对待此类税务事件,从而避免因为盲目的回应和行动,卷入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

 从危机爆发到现在,已近1年时间。虽然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公开给出明确的结论,但从此案例可以看出,税务危机处理已成为税企必修课。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当面对税务危机时,如果还抱着过去那种“走一步,看一步”、“见河才修桥”的态度来处理,那么,当税务危机真的发生时,可能已经丧失了最佳的处理时机。

 随着税法的日益完善、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纳税人面临的税收风险无处不在,潜在的风险一旦变为事实,纳税人便会陷入税务危机。与此同时,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的提高,税务机关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往往被纳税人提起税务复议、税务诉讼,税务机关也会因此面临税务危机。简而言之,对纳税人而言,税务危机是纳税人不适当的纳税行为、违法行为被曝光、被查处,面临税务信誉降低、被罚款甚至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状态。对税务机关而言,税务危机是因为执法行为等受到纳税人的复议、诉讼、舆论抨击,面临信誉丧失、赔偿等危险状态。

 企业的税务危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税务机关的评估、约谈、稽查,此类危机比较普遍;二是来自媒体的披露,企业涉税事项一经曝光,会对企业的运营及股价产生较大的影响;三是来自公司内部人员的举报,大多是由于劳资双方的经济纠纷、股东间的股权纠纷等原因,引发内部人员向税务机关举报。由于内部人员知晓公司内情,举报的杀伤力很大。

 许多企业处理税务危机的惯用方法是到税务机关找熟人说情、疏通,甚至通过贿赂税务人员以避免处罚。有的则采取销毁账簿、材料的极端做法,错上加错,使危机进一步深化。面对税务部门征管、稽查行为的逐步规范化,以及税务机关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的完善,企业采取上述做法只会招致更大的损失。

 税务机关的危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公众对税收政策的质疑,比如个税改革、房产税调整等敏感话题,媒体作了大量预测性的报道,但税收立法部门、执法部门迟迟不予正面回应,或者回应无关痛痒,引起公众的质疑、不满;二是税务稽查引发的对税务处理结果的异议,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务机关若不依法处理,就会引发针对税务机关的危机事件;三是来自税务机关内部,由于税务机关内部的某些人对领导不满意,进而到相关媒体进行举报,引发公众对税务机关的误解,导致税务机关陷于危机之中。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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