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后新办外商投资企业能否享受五年税收优惠?
提问内容
税官你好:请问2007年3月16日后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能否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还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享受?如可享受,09年才进入获利年度如何算?
2007-4-21 9:58:16
外税处信箱税官答复
新成立如果2007年当年获利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本年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2008年1月1日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细则均废止,按照新税法实施规定的减免税。
2007-4-22 13:20:57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选自:“税法咨询”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