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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费计入货运合同贴花吗?

装卸费计入货运合同贴花吗?

     
中国税务报:
  最近,我公司成立了一个装卸队,负责装卸搬运公司承运的各类货物。请问:在计算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时,收取的装卸费需要缴税吗?
  吉林某货运公司 小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第二条规定,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一)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二)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三)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和地方铁路运费、新路均摊费、电力附加费。对分段计费一次核收运费的,以结算凭证所记载的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对分段计费分别核收运费的,以分别核收运费的结算凭证所记载的运费为计税依据。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装卸费金额。
  吉林省白城市地税局 高太君  











  
   www.ctaxnews.com.cn 2007.09.17  高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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