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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疫情防控期间办税问题即问即答(第1期)

新疆税务:疫情防控期间办税问题即问即答(第1期)




2020-02-19 11:21:00 | 来源:新疆税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中遇到很多问题,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情形与大家分享,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后续还会有系列办税问题解答,一定要持续关注哟~

  01、我们公司财务人员受疫情影响要到24号才能回来上班,会不会影响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02、我是个体定期定额户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停止经营,需要办理停业。请问,如何办理停业手续?

  答:在2月申报期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申请时无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上缴已领用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停业期间无须办理涉税事宜,也无须缴纳税款(停业期间发生实际经营及开具发票的除外)。

  03、我是个体定期定额户纳税人,2月份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请问,如何申请调减定额?

  答:2月申报期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减定额,并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相关手续。

  受防控措施影响,本人无法进行网上操作的,可通过拨打主管税务机关服务热线、微信或短信联系税收管理人员等方式,申请办理停业登记或申请调整定额,疫情解除后补齐相关手续。

  04、我公司因疫情防控安排,无法去办公室办公,不知道上月开了多少发票,怎么填写申报表?

  答: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发票信息传送给纳税人。

  05、我们公司急需申领纸质发票,因交通管制,无法前往办税大厅领取纸质发票。请问,有其他途径领取发票吗?

  答:如果您纳税信用等级在C级以上且非首次领用,并且在前期已开具发票未验旧信息中也没有作废、丢失和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纸质空白发票,新疆税务局和自治区邮政公司于2020年2月5日至2月29日期间提供“免费邮寄、上门投递”服务,可以寄递的票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办税服务大厅可申领的全类别发票。

  06、我有办税困难,怎样可以联系到主管税务机关?

  答: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复制该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xj-n-tax.gov.cn/)中“办税地图”查看各地公布的联系方式或者通过“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税务局涉税服务电话及网络咨询渠道,请您查收》(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详情)查看各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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