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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5-14 08:30 只看该作者
合同中止执行可退印花税吗?
中国税务报:我公司在今年3月份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时按相关规定缴纳了印花税5000元。合同签订后,因两家公司在合作上存在异议,在租赁合同签订不足一个月就中止了此份合同。合同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履行。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退还之前缴纳的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贴花后也不可因合同签订后的变动性因素而申请退税。
江苏省高淳县地税局 王杉杉
www.ctaxnews.com.cn 2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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