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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taxnews.com.cn2004.07.19 曾昕,曾计正,田崧
我是浙江省台州市一家外贸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前不久,当地国税部门通知我,今后可以不用再到税务机关开具6.8%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了。听到这个通知,我真有点欣喜若狂。要知道,告别了税收缴款书,我以后再也不必为“误征退还”、“超税负退税”费心费力、提心吊胆了。
所谓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是指外贸企业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的出口货物专用的缴款书。现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外贸企业自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出口的货物,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企业可以不再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也就是说,像我们这样的生产性企业,今后将不再到税务机关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我为什么那么怕税收缴款书呢?说说其中的缘由你就知道了。我所在的企业主要生产各种工艺品,产品基本上提供出口,年销售额1亿多元。由于是出口企业,涉及出口退税。根据以前的规定,在申请退(免)税前,我必须给厂里取得的每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一份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并预缴6.8%的税款。
开税收缴款书可是个麻烦事。记得有一次,厂里取得了5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我便到税务机关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因每张发票必须有相应的一份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所以那些缴款书光开具、核对就用了半天时间。当我把缴款书寄给开票企业1个月后,他们又把缴款书全部给退回来了,告诉我说缴款书和增值税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不相符,主要原因是字母大小写与合同不一致,必须重新开具。重新开具又要重新缴款,上一次已缴了100多万元,刚好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无法拿出100多万元。要申请“误征退还”,还要办手续,起码要等两个星期后才有可能退回来。对方又急着要拿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去办理退税,搞得我们老总非常被动。老总虽然没有当面责怪我,但他的脸色已经够我难受的了。
更麻烦的事情还在于办理超税负退税。企业预缴了6.8%的税款后,税负一般都超过了企业能承受的水平,所以要办理超税负退税。办理超税负退税时,这个表那个表填得叫人发怵。税务部门要求我们附上全年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少一份都不行。如果来回跑上几趟后,退税办下来了,心还能安定下来;要是没有办下来,那种沮丧简直难以言表。我有时碰到同行们,问他们的感受怎么样,他们都苦笑说:“还不都一样。”
现在好了,税务部门终于取消了税收缴款书,取消了预缴6.8%的税款。这是为我们办税员松了绑,把我们从繁杂的业务中解放了出来;同时也为企业减了负,根据我的测算,取消预缴6.8%的税款后,我们企业全年可以节约流转资金600多万元。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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