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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7-16 15:24 只看该作者
参加上海世博会采购货物哪三种情况可办退税?
近日,某国际组织的徐先生询问,该组织是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参展商。该组织在国内购买用于上海世博会建馆和开展展览活动所耗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货物如何办理增值税退税。
税务人员解释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官方参展者在中国境内采购用于上海世博会建馆和开展展览活动所耗用货物的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8〕84号)第四条、第七条规定了以下三种退税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中国境内购买合理用量的建筑材料运入上海世博会园区,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世博会境外官方参展者退税申请表》,并持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上海世博局核定的《上海世博会场馆列名货物清单(建筑材料类)》等单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若已办理退税的建筑材料未经使用运出园区的,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及时报告上海世博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并全额补缴已退税款。
第二种情况,在中国境内购买的设备和办公用品运入园区后,先凭《上海世博会场馆列名货物清单(设备、办公用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备案登记,待撤展后根据货物的不同去向按以下办法进行税收处理:1.对随同场馆一并拆毁、消耗以及无偿赠送给组织者或使领馆的设备和办公用品,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世博会境外官方参展者退税申请表》,并持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上海世博局核销的《上海世博会场馆列名货物清单(设备、办公用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2.对报关离境的上述设备和办公用品,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世博会境外官方参展者退税申请表》,并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3.对除上述第l、2项规定以外的设备和办公用品,主管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第三种情况,若展馆建设安装采用承包方式的,境外官方参展者应如实填写《上海世博会境外官方参展者退税申请表》,并持承建企业为展馆建设采购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承建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委托购买货物明细表、承建企业移交给展馆的货物明细表、《上海世博会场馆列名货物清单》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www.ctaxnews.com.cn 2008.07.14 舒志华,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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