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通微博微信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4月28日下午3点,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了简短的微博微信开通仪式。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轻击鼠标,发出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于4月28日开通,欢迎广大网友关注,感谢网友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不到一个小时,这条微博已经被网友转发1729次,评论228条,330万网民点击查看,截至当晚6点,税务总局新浪微博粉丝已达23456人。
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微博和新华微博四个平台上同时开通,微信在腾讯微信上开通,微博微信实名认证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宣传办公室”,昵称为“国家税务总局”。
丘小雄在开通仪式上指出,微博微信作为近年崛起的新兴信息传播方式,深受广大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欢迎,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开通两种新媒体平台,既有利于广泛宣传税收政策,也有利于税务机关更好地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他表示,微博微信开通是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今后总局还将不断丰富税收宣传的新媒体内容。
“童鞋们,税务总局开通官方微博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有网友在总局第一条微博评论说。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将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即时互动特点,致力于打造成为一个权威可信、平和可亲的“网上税务人”,成为税收正能量的传播者。
网友可在新浪、腾讯、人民、新华微博和腾讯微信上通过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关注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发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