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查账软件找出人为调整痕迹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楚光波 潘洪新 时间:2014-05-30
如果说查账软件的凭证查询功能使检查人员能从微观上锁定问题,那么,查账软件所提供的其他工具,则更多的是从宏观上进行分析,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而这正是查账软件的一个优势所在。以山东地税在用的用友查账软件为例(其他查账软件基本相同),其“评估分析”、“稽查实施”两大模块提供了税种评估模型预警、科目趋势分析、指标分析、账户分析、分录检测、报表结构分析、报表趋势分析等多种分析工具,运用这些分析工具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自动进行趋势或指标的比对分析,能够发现其账务处理、税务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为确定进一步检查的重点指明方向。
案例
检查人员调取了A金融服务公司的电子账。该公司是分支机构,总部在上海,甲市地域内的小额金融服务由该公司负责,合作方为与之有关联的B公司,B公司在各大卖场,特别是家电卖场设立经营柜台,为购买手机、电脑等家电商品的用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购买者需要贷款时,在卖场的经营柜台与A、B公司签订贷款及金融服务合同,生效后,B公司将全款支付给卖场,购买者提取商品,并按合同约定分期(如12个月)向B公司支付贷款本金、利息和金融服务费,B公司收取款项后,按月拆分给A公司,A公司就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申报缴纳营业税。
检查人员在对营业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首先按年度核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否有问题,电子账显示,6001-main business income(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当年有较大发生额,反映的似乎是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另外有一个科目7002-clearing house accout -off bs- business-gc fee(账外科目——业务类——金融服务费)有一个较小的累计发生额,也像是主营业务收入,但似乎又不是。就此问题,检查人员询问了被查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解释是,6001记载的是每个月所有生效合同总的应收金融服务费金额,7002记载的是按合同约定每个月实际分期收到的金融服务费金额。这一数字由B公司数据服务器自动拆分,每月会有一张拆分表,被查单位根据拆分表进行账务处理。检查人员查看了部分服务合同,核对了两个被查年度7002科目记载的当年累计发生额与当年营业税申报缴纳情况,确定被查单位所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就是7002科目记载的当年累计发生额,未发现疑点。但这样是不是营业税就没问题呢?
从被查单位的财务核算及数据拆分的原理来看,6001与7002科目发生额是有关联关系的,因为,7002是6001的一种“递延”,如2012年1月6001当月发生额120万元,且均为12期(即在今后12个月内分期支付金融服务费),那么今后12个月,每个月7002都会有10万元的发生额,这就是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这一原理,检查人员决定将6001和7002科目的趋势进行比对,看能否发现什么问题。
在用友查账软件中,检查人员点击“稽查实施” →“科目趋势分析”,设定分析科目为6001和7002的2012年1月到2013年12月贷方月发生额,点击“分析”,生成了两个科目两个年度月发生额的趋势图表,上面那条曲线(简称Q1)是6001的趋势,下面的曲线(简称Q2)是7002的趋势,仔细观察这个图,检查人员发现,Q1虽然弯折厉害,但应该是自然的,在前期与被查单位业务人员沟通时,检查人员了解到,其月金融服务合同签订的情况是不均衡的,如每年10月是经营旺季,所以合同签订的多,6001增幅较大,而11月则进入淡季,合同额会大幅减少,但随着该公司业务的拓展,总的业务量是不断上升的,因此,可以判定Q1线是合理的。再看Q2,检查人员发现,它的最大特点是太完美了,稳步平滑增长,没有任何曲折,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Q1有较大的波折,根据Q1、Q2的关联关系,Q1的波折和起伏应当会在以后的期间内通过Q2反映出来,但Q2恰恰没有波折,似乎与Q1无关,存在明显的人为加工痕迹,据此,检查人员判断,根据数据拆分确定的Q2,可能没有完全反映实际情况。接下来,检查人员到被查单位实地检查,查阅了所有的合同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检查了被查单位相关银行账户的情况,进一步逐月核对了数据拆分情况,终于确定了被查单位人为递延、少计拆分数据,延迟并少缴税款的事实,检查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总结
本案例中,如果仅审核6001和7002两个科目的微观处理,不大容易发现问题,因为两个科目中,每个会计分录的处理是正确的,核算是清晰的(至少从形式上看是这样),但检查人员没有拘泥于此,而是运用查账软件的分析工具,从宏观角度分析比对,从而发现了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