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方案10月份将出台 或改为地方税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日期:2014-08-05
专家提醒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适度确定税率
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后,按照税制改革方案在公布、讨论、修改、上报等环节的推进步骤,消费税调整方案预计将在今年10月份出台。
“目前,完善消费税已经产生较高共识,进度会比较快,预计将划为地方税,并在征税范围和税率上加以调整。”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指出,消费税改革的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如电池、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烟酒、燃油等;二是对日常化妆品、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降低或者取消消费税;三是由生产或进口环节改为零售或批发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四是由中央税划为地方税,可补充地方财力1万亿元,对消费大省贡献明显,有利于稳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消费税改革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预计将产生多方面影响:第一,有利于调结构,将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等产品的消费,鼓励日常、节能消费品的消费。考虑到高收入群体对高档消费品价格不敏感,其限制性效果有待观察;第二,消费税改革利好小排量汽车、节能产品、日常消费品等,高档消费品将出现提前预支性消费;第三,有利于稳增长,将补充地方财力1万亿元左右;第四,有利于地方政府积极营造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服务。
“消费税改革涉及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应以奢侈品和高污染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作为改革的两大推动方向,但对于最终会牵涉百姓购买力的税率问题,应该充分测算谨慎制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日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刘桓认为,如果对奢侈品征收过高的消费税,会使其价格继续飙升,甚至远远高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这将直接导致国内购买力外流,也不利于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对奢侈品适度征税,则可体现国内反对奢侈,倡导节约的传统。
对于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刘桓表示,如果相关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可能对百姓生活品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在充分核算的基础上,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适度确定税率。
广证恒生的一位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想增强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通过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并非是想通过消费税扩围来增加财政收入。
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为80439亿元,支出69069亿元,同比增长8%,增幅同比回落3.6个百分点。
对此,上述研究员表示,受国家的结构性减税和政策调整减少,导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增速低,目前绝大数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征管成本比较低,而且消费税收入全部划归中央。“此次改变征收环节或旨在把消费税改成地方税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