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添活力增动力
2014-10-2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 军
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重中之重,推出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税务部门作为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市场主体,必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把简政放权推向深入,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
一、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增强简政放权的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职能转变,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之举。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利于释放市场潜能和发展动力。就税务部门而言,还存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推进职能转变,就是要通过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把不该管的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还给基层,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方便纳税人缴税,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万民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之举。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税务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拥有执法权,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就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促使税务机关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做到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符合法律规定,让税收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使各项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行,建设法治税务。
(三)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务实之举。推进简政放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堵住随意审批的漏洞和“偏门”,消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当前,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还存在不规范现象,容易滋生为税不廉行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通过简政放权,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扎实开展清权、确权、晒权活动,最大限度压缩利用审批寻租的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推进税收管理服务的创新之举。转变职能要坚持放管并重,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转变税务行政职能,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管理流程,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转到优化纳税服务上来,转到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上来,既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又要避免和减少税收流失,实现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根本转变。
二、坚持“两减两加”,切实提升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按照放管并重的要求,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取得较好成效。
(一)推行“两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减少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全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4月,主动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其中小微企业受惠面因此增加30%以上。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研究,今年8月初,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29项非行政许可,占国务院此次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总数的33.3%。同时,清理了一批同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
减轻办税负担。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实施以减轻资料报送、表单填写、税务检查为重点的“三减少”措施。一是减少资料报送。分两批取消了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26种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减少表单填写。坚持“两个一律”推行免填单服务,即能从税收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一律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已有的数据一律不让纳税人重复填报。全国税务机关平均推行免填单服务29项,平均每项减少纳税人业务办理时间约25%。三是减少税务检查。分三批取消了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29项进户执法项目,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防止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8月底,税务总局总结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系列做法,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已于10月1日起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尤其是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纳税人,统一和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
(二)推行“两加”,切实加强服务和管理
加强纳税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一是提高审批效率。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做到一个口子对外,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实现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提出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事项负责到底,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找到一个人、办好各种事。三是创新税务登记办理方式。加强国税、地税局协作,实现税务登记一方受理、统一办理。四是大力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围绕“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出台10条措施,实现网上自动赋码、网上自主办税、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等,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后续管理。一是制定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均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二是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下发《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各类税收分析,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差异化应对手段,加强税收风险监控,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范税收流失。三是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管理和服务措施,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坚持“四个确保”,全力打好简政放权的攻坚战
下一步,税务部门要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让市场主体“舒筋骨”。
(一)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确保简政放权持续发力。简政放权不能做选择、打折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将再取消20项左右非行政许可,使税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减少2/3以上,并不断提高“含金量”,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助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把监管责任担起来,确保简政放权规范运行。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税务总局将切实加强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规范,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努力做到放活与监管同步到位。
(三)把服务水平提上来,确保简政放权取信于民。简政放权要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税务总局将在全面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每年升级一个版本,着力为纳税人提供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规范服务,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成效取信于民。
(四)把监督检查跟上去,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简政放权要见成效、见真效、见长效,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作保障。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跟踪并及时研究解决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问责,以推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深化、落地有声。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