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房屋转租收入应当如何纳税?
实践中,个人取得房屋租赁权后转租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个人取得房屋转租收入应当如何纳税?
答:房屋转租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 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再转租所得应当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转租的财产租赁所得时应扣除以下项目:①支付“上家”的租金。②扣除法定费用。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③在转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④修缮费用。对转租人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0%。另据财税[2000]125号文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产税。转租增值的部分是否缴纳房产税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但在实践中,部分省(市)将房屋转租看做是房屋出租行为的延续,规定由转租人按实际取得转租的增值收入缴纳房产税。所以,转租的增值收入是否缴纳房产税,应当视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房产税的法定税率为12%。另据财税[2008]24号文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纪宏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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