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研发项目的3个要点
来源: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作者: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时间:2023-08-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文件同时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从实务中各企业的实际感受看,年度抽查确实每年都在执行,但把研发项目提请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的,相对较少。
另一方面,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加计扣除,都对研发费用辅助账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这就导致了实务中“重研发费用核算、轻研发项目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很多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只是将研发人的工作内容随便拼凑组合。既缺乏创新性,组织形式也不严谨,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涉税风险。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以下简称“案例”),给大家及时敲响了警钟。
基于案例的指导,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时,以下3点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项目目标要有创新性
研发项目立项,一定要设置具体目标。该目标一定是对现有技术的突破,而不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组合。
项目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点中应设置相应的技术指标,且技术指标要定量体现,并有一定的领先性。不能只做定性概况,笼统地描述为“包含XX功能”或“实现XX功能”。
如案例2未能通过专家鉴定。一个原因就是项目目标没有创新性。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属于对现有成熟工业化产品的简单组合。
二、项目组织实施要严谨
研发项目组织实施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体现:
1、规范的审批流程。研发项目不是研发部门自己的事情,而是公司的“大事”。因此,研发项目的审批,需要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层层审批。对于特别重视研发的企业,还可以提请董事会,由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立项。
2、匹配适合的研发人员。每个研发项目都有一定的实施周期(通常至少1年),在项目周期内,参与项目的研发人员数量、专业领域等都要和项目要达到的目标匹配。人员构成不搞“拉郎配”,不要“凑人头”。对于参与项目的研发人员配置合理、专业齐全、分工明确,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如案例1能通过专家鉴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研发项目有系统的组织形式。
案例2未能通过专家鉴定。一个原因就是是:项目组织实施的关键材料缺失。仅简单介绍为“立项可行性分析——总体设计——技术方案与加工工艺确认——样品制作……”。
三、研发结果要体现不确定性
研究结果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阶段性工作计划中。
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收集资料、产品设计,试验测试、小量试产(试运行)、批量试产(试运行)、项目验收等的各个研发阶段要进行详细计划,明确各个阶段需要达到的目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不同阶段的目标循序渐进,直至实现最终目标并验收通过。
在各个研发阶段,完成的工作不同,要实现的技术目标不同。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各个阶段可能还要不断重复实施。研发是否能最终实现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案列2未能通过专家鉴定,一个原因是:项目完成情况仅简单描述为“按照立项要求完成,且实现了相应技术目标”,缺乏实验记录,无法证明研发结果不确定性。
案列3未能通过专家鉴定,一个原因是:项目属于运用现有信息技术进行的常规软件相关活动,活动的结果事先具有确定性,不能体现研发结果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