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要否缴纳营业税?
问:广播电影电视单位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文件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提示: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请关注法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9-09-08